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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闻喜县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6 11:02
闻喜县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闻喜县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闻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闻喜县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运城市委、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运发〔2020〕4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运政办发〔2021〕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闻喜县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助推新时代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党建立教、坚持规范办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县委“1146”发展战略和《闻喜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以满足人民群众“好入园、入好园”的美好期盼为宗旨,以新时代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为主线,坚持补充数量和提高质量并重,助推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全面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在普惠资源供给、强化措施保障、体制机制优化、内涵提升和均衡发展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到2025年底,办园结构持续优化。扩大城乡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面,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8%。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全县在编幼儿教师比例逐步提高,幼儿园持证上岗率稳步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科学保教能力得到整体提升,幼儿园教师社会地位、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教师培养体系。保障体制基本完善。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投入水平显著提高,做到保安全、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建立公办园教师补充机制,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和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扶持政策及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资助政策等。

  到2035年年底,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科学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为全县适龄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三大工程”,助力普惠扩容提档

  1.实施普惠园建设工程。一是大力发展公办园,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适时调整完善布局规划,重点在中心城区新建2所公办幼儿园。对于新增的公办幼儿园,要及时办理机构编制审批手续,并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设置机构、核定编制等工作。二是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落实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制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不低于600元的财政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结对帮扶、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提高普惠性民办园的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三是规范小区配套园。根据《运城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闻喜县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健全部门联动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按规定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排名第一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实施农村园改造提升工程。一是理顺农村园公办属性。理清理顺所有农村园园所性质和办园属性。凡是由村集体举办或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农村幼儿园都是公办园,并将所有农村园列入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序列,组织农村园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做到四个独立,即独立园舍、独立法人、独立账户、独立管理。二是实施农村园改造提升工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把农村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作为乡村振兴计划重点任务,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确保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通过改造提升、联合办园、并入优质园等方式提升农村薄弱幼儿园办园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3.实施年检升级工程。坚持幼儿园收费管理“按类晋级、优质优价”的公平原则,坚持每两年开展一次幼儿园类别评估验收。坚持每年对公、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办园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强化“三个保障”,破解发展制约因素

  1.强化政策保障。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积极落实《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运政发〔2014〕52号)、《中共运城市委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运发〔2020〕4号)、运城市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运城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运教基〔2021〕38号)等系列文件精神,突出政策导向,提高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2.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努力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占县财政性教育投入的比例。足额落实不低于每年600元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不低于600元的财政补助标准,并及时拨付到位。(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3.强化师资保障。一是加强教师配备。县委编办对全县公办幼儿园逐园按标准进行编制核定,逐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的配备标准,通过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依规补充幼儿教师。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和保育员,严禁招聘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幼儿园教师。二是强化教师培训。县财政局要加大对幼儿教师专项培训经费的拨付力度。县教育局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通过实施县校合作、“国培”“省培”计划、学前教育管理者岗位能力提升、园长高峰论坛、骨干教师跟岗研修等形式全面提升学前教育管理者管理能力和幼儿教师专业能力;通过在岗研修、脱产进修等方式,逐步使全县专任幼儿教师学历水平达到专科以上层次;县教育局同高校、各幼儿园签订“政·校·园”合作协议,搭建地方政府、高等学校、幼儿园“三位一体”协同育人的学前教育人才培养平台,最终取得幼儿园、学校、幼儿“三赢”目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的优秀教师团队。(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三)优化“三项机制”,提高办园水平

  1.优化监管机制。一是严格准入管理。依据国家标准和《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调整完善幼儿园设置标准,严格审批条件,加强对教职工资质与配备标准、办园条件、收费标准等方面的审核。民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由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依法进行审批,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幼儿园不得招生。二是加强民办园规范管理。通过实施片区联动教研、城乡一体化和集团化办园模式改革等举措,加强民办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对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不达标的民办幼儿园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坚决予以取缔,并做好妥善安置在园幼儿工作。遏制民办园过度逐利,民办园应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幼儿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每年依规向县教育局、县民政局或县市场监管局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严禁以名目繁多的“国学”“英语”等实践体验课程等功利性课程项目为噱头进行“搭车收费”。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遏制过度逐利的高收费行为,破坏学前教育的良好生态环境。三是持续监管无证园,建立完善无证幼儿园整治长效机制,发现苗头严厉打击,防止“死灰复燃”和反弹现象发生。县教育局要会同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等有关单位做好无证园清理整顿工作,定期对全县无证园进行摸排,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四是强化过程监管。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制度,原则上按1人负责5所左右幼儿园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对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含民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全覆盖。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针对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监督指导。(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2.优化评价机制。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落实国家和省、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标准,建立完善幼儿园分级分类质量评估体系,县教育局每两年对幼儿园进行类别认定和质量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引导幼儿园健康科学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优化幼小衔接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教基〔2021〕40号)精神。按照《闻喜县幼小科学衔接工作方案》,优化衔接机制,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减缓衔接坡度,帮助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过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开展“三个活动”,促进内涵提升

  1.片区联动教研。健全教研机构,确定1名以上的专职管理人员和1名以上专职教研员,充实教研队伍。建立覆盖城乡各类幼儿园的片区联动教研网络,充分发挥县级学前教育专家和专(兼)职教研员的指导引领作用,通过一月一次的片区联动教研,及时解决幼儿园教师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困惑和问题,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内涵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县级现场会。挖掘一批理念先进、实践深入、经验成熟的身边典型,一年培育一个典型。坚持典型引路,通过现场推进会,引导全县幼儿园树立正确办园理念,坚持科学保教,提升办园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幼儿课程改革。在全县开展幼儿课程改革,坚持以“儿童”为本,融入本地、园所特色,开发生活化、游戏化课程,引导幼儿园课程逐渐从封闭走向开放,从预设走向生成,形成丰富的幼儿课程体系,全力创建具有闻喜特色的幼儿课程体系。(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推广“集团化办园模式”,促进均衡发展

  制定《闻喜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模式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以城带乡、以强带弱、以大带小、以一带多”的工作思路,开展以县直公办园为主园、乡镇中心园和农村公办园为分园的集团化办园模式改革,形成以闻喜县幼儿园、苗圃幼儿园、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桐城中心幼儿园为主园的5个学前教育集团。通过输出品牌、管理互动、理念分享、教师交流、研训联动、资源共享、捆绑考核等工作举措,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放大和增值,使各幼儿园之间理念共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品牌共建,逐步实现集团内“办园条件同改善、规章制度同完善、园务管理同规范、保教质量同提升”的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明确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意识到做好学前教育工作意义重大,为发展高质量学前教育趟新路、开新局、谋新篇。

  (二)筑牢安全底线

  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健康检查、疾病防控、上下学交通安全等工作,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把广大师幼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守好幼教阵地,确保全县幼儿园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三)完善联动机制

  要强化部门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县教育局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科学指导和监督管理;县委编办要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逐步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师;县发改局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扩大普惠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县自然资源局要将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相关规划;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单位要会同县教育局加强对配套幼儿园的建设、验收、移交等环节的监管落实;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严格审批条件和审批制度;县人社局要制定完善幼儿园教职工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职称评聘政策;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县卫健局要监管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普及幼儿健康知识,促进健康生活行为习惯从小养成。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要分别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营利性幼儿园和营利性幼儿园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县应急局负责依法对幼儿园进行消防监督抽查;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幼儿园校车安全监管,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幼儿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幼儿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建立督导问责机制

  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县级政府督导目标责任考核,并作为全县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和督查工作的重点任务。对普及学前教育情况进行评估,为国家核定认定打好基础。对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力、没有如期完成发展目标的单位责任人予以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正确儿童观、科学教育观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引导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营造政府、社会、家庭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