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平发改综字〔2021〕29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
根据我局《关于运城市部官扬水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运审管审发〔2020〕54号)精神,经研究,现将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017-140829-76-01-022215
二、原则同意经评估后修改编制的该项目初步设计。
三、建设规模:该项目设计灌溉面积20.61万亩,其中平陆县15.05万亩(改善5.01万亩,新增10.04万亩),盐湖区南山片5.56万亩及生态环境改善。设计提水流量5.56m³/s,设计灌溉保证率75%,年提水量5469万立方米,总装机容量56093千瓦,工程等别为Ⅲ等,地震设防烈度为Ⅶ度。
四、建设内容:
包括一至四级总干渠泵站和灌区中小型提水泵站及相应的骨干输水渠道等。其中改扩建一级站、四级站(原七级站),新建二级站、三级站;新建6座和改建1座中小型泵站;新建1座浮船泵站、1座天鹅湖泵站;改扩建总干渠20.526千米;新建西干渠3.26千米;新建东干渠15.746千米(含倒虹管道7.589千米);新建11条分干渠41.3千米;新建泵站引水渠6条长4.711千米;新建支渠75条长122.432千米;信息化管理及生产服务用房5320平方米。
五、建设工期:60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79293.8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5901.62万元,设备购置费13853.51万元,独立费用4477.16万元,基本预备费3211.61万元;差价预备费1926.97万元,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9071.93万元,环境保护工程345.59万元,水土保持工程505.5万元。资金来源按可行性研究批复方案实施。
七、因机构改革,同意该项目建设单位由“平陆县部官扬水工程管理处”变更为“平陆县水利局”。
接文后,请据此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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