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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山西运城绛县郝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其35千伏、10千伏送出工程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1-04-15 10:13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运城供电公司:

  你单位运供电办〔2021〕17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区域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和新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的需求,完善网架结构,提升供电能力,根据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运城绛县郝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其35千伏、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报告》的评估意见,同意实施山西运城绛县郝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其35千伏、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编码:2103-140800-89-01-468556)。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运城供电公司。

  二、建设地点:运城市绛县。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郝庄110千伏变电站容量为50兆伏安的主变2台;扩建东山底35千伏变电站至郝庄35千伏出线间隔2回;新建金鑫至广鼎风电π入郝庄110千伏架空线路12.96千米;新建东镇至中扬π入郝庄110千伏架空线路4.95千米;新建郝庄至东山底35千伏架空线路6.56千米,电缆线路0.23千米;新建10千伏架空线路16.87千米,电缆线路0.55千米。

  四、建设工期:13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动态总投资6797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项目资本金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75%资金申请银行贷款。

  六、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并采取了相应措施,符合节能要求。

  七、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我局核准的《山西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工作。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输电线路工程塔基用地预审有关问题的函》(晋国土资函〔2016〕402号)。

  九、如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设规模等发生变化的,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项目进度、竣工等建设基本信息。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在2年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十、接文后,请你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

  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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