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体育局“双公示”目录
发表时间:2023-01-10 18:33
序号 | 行政决定部门 | 行政职权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行政相对人 |
1 | 运城市体育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第三十一条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
2 | 运城市体育局 | 行政处罚 | 对体育彩票代销者违规行为的处罚 | 《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第四十一条 | 体育彩票代销者 |
3 | 运城市体育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健身气功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
4 | 运城市体育局 | 行政处罚 | 对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构未与体育后备人才或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的处罚 | 《山西省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和退役安置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第五十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5 | 运城市体育局 | 行政处罚 | 对聘用未取得体育专业人员资格证,从事教练、培训、辅导、咨询、体育测定、体育康复、救护等工作的处罚 |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三十四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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