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中圣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新绛中圣司字〔2021〕1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新绛县煤化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园热电联产项目投产后的电能送出,根据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绛县煤化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园热电联产项目110kV送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报告》的评估意见,同意实施新绛县煤化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园热电联产项目110kV送出工程(项目编码:2103-140800-89-01-915142)。
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绛中圣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建设内容:新绛中圣升压站-南社变电站110kV单回送出线路和南社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以及配套通信、光缆工程。
四、建设规模:新建110kV单回线路7千米,其中架空线路6.7千米,电缆线路0.3千米;南社变电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1回。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动态总投资1385.69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80%资金申请银行贷款。
七、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并采取了相应措施,符合节能要求。
八、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我局核准的《山西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工作。
九、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绛中圣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110kV送出工程线路路径选址意见》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提高土地审批效率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7〕10号)。
十、如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设规模等发生变化的,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项目进度、竣工等建设基本信息。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在2年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接文后,请你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
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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