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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多措并举 齐抓共管 构建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1-11-15 14:56

  为巩固拓展搬迁脱贫成果,夏县积极探索研究制定了《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管理的实施方案》,建立了“3+2”管理框架,采取“三三”组织管理模式,全方位推进集中安置点社区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机构,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管理,由迁出地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迁入地乡镇党委、政府配合,构建“3+2”组织管理框架,即乡镇党委政府、社区党组织、社区服务中心+居民代表委员会、社区物业公司,由迁出地乡镇党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包联,社区党支部负责抓好党的建设和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选任管理。社区服务中心接受社区党支部领导,抓好社区各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居民代表委员会负责监督社区党支部和服务中心工作,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社区物业负责小区居民生产、生活等日常管理。

      配干部,建强服务保障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原则,采取派驻制和推选制相结合的方式,成熟一个,组建一个。一是明确干部职数。根据搬迁人口规模合理配备干部职数,原则上按2000人以上配5人,1000人以上配3人,1000人以下配2人,均可交叉任职,楼长、单元长按小区楼宇设计数确定。二是明确产生方式。对管理运行不太成熟的安置社区,由迁出地乡镇在退休或在职干部中选派党支部和服务中心负责人,其余成员实行推选制:对管理运行比较成熟的安置社区,采用推选制产生社区管理机构。三是明确推荐条件。在充分考虑迁出地居民组成的代表性的基础上,将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居民广泛认可的人员选进班子,四是明确工作职责。参照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社区居民委员组织法,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制定了社区管理组织的工作职责。

  强队伍,打造安置点治理“铁军”。在安置点治理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组织社区党员“亮出党员牌,认领服务岗”,使社区党员的身份从“无职”向“有职”,从“无责”向“有责”转变,激发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一是党员关系进社区。搬迁群众中的党员逐步将组织关系转入安置社区党组织,由双重管理过渡到安置地党组织单一管理。二是党员挂牌亮户。党员所居住的楼宇醒目位置挂牌亮出党员身份,开展各项活动和参加会议佩戴党徽,自觉亮出党员身份,发挥表率作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党员认岗服务。社区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设立政策法规宣传岗、社区教育服务岗、敬老助残服务岗、治安义务巡逻岗、民事调解岗、社情民意调查岗、文明新风倡导岗、公共设施维护岗、文体娱乐活动岗、社区卫生服务岗等党员服务岗。每名党员根据自身情况及其特长申报适合自己的 1-2 个服务岗位,社区党组织和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党员按照岗位类别分成活动小组,结合各社区重点工作及群众需求定期开展活动。

  抓活动,促进搬迁群众有效融合。为有效解决搬迁群众融合难的问题,三措并举,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素质,推动社区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开展道德评议活动。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开展好邻里、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好乡贤等评选表彰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向上向善、营造道德激励约束氛围.二是开展公益积分活动。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加社区各类公益和志愿活动,实行社区居民与辖区共建单位、商户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为居民办理积分卡,用积分兑换实物或服务,激发社区居民参与公益活动和社区管理的热情,实现自治共享。三是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在搬迁家庭中开展爱党爱国星、诚实守法星、勤劳奉献星、团结风尚星、卫生整洁星等五星级文明创建评选活动,引导社区居民自觉适应新时代、树立文明新风尚,提升文明素质。

  定制度,完善安置点治理机制。为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治理机制,一是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各安置点结合实际,制定了《社区服务中心工作职责》、《网格化管理制度》、《社区门卫管理制度》、《社区“三三”管理制度》、《社区公共设施管理制度》、《社区经费管理制度》《社区图书室管理制度》等系列务实管用的制度,做到有章可依,规范管理,二是建立“一约七会”制度。即:居民公约、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乡贤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民调理事会、爱心志愿者协会,完善了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真正做到分工明确,有人管事。三是印制安置点便民服务手册。最大限度为安置点社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内容。

  抓“三业”,夯实搬迁群众致富根基。把产业就业创业“三业并举”作为帮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重要举措。一是狠抓新村产业,投资 1964.5万元在集中安置点周边流转土地1000余亩,建成以温室大棚蔬菜、花椒、休闲观光采摘园、夏乐西瓜为主的7个特色产业园区,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模式,通过承包、入股、劳务工等方式惠及1300余人,人均年增收1万元以上。发展壮大安置点集体经济,采取企业或合作社牵头经营,政府整合资金入股,村集体按8%左右的比例分红增加收入,其中鸣条新村观光休闲采摘园,政府整合资金投入160万元,实现每年集体经济收入 12.8万元,用于公益事业和搬迁脱贫人口分红,二是狠抓外出务工和就近务工。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搬迁人口,实行“点对点”,"一对-"的帮扶,目前,搬迁群众中省外就业 852人,省内县外就业 576人。县委县政府连续2年间全国各地接纳夏县籍贫困人员就业的企业发送感谢信 2000余封,投资500余万元在新天地社区周边建立 7200 平米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引进电子元件加工厂和香包制作车间,人均年收入分别可达 10000 元和 7000元,实现家门口就业和居家就业。三是狠抓自主创业和联合创业。采取建设电子商务双创基地、小额信贷贴息帮扶、财政资金倾斜支持等措施,鼓励引导搬迁群众自主创业。

  重投入,保障工作正常运行。为确保安置点社区有效规范运行,立足实际,落实经费保障措施,一是落实安置点管理经费和干部待遇。由迁出地乡镇政府根据搬迁人口数,按每人每年60元标准划拨转  移支付资金,在乡镇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将社区公共设施租赁费和产业园区分红资金一并纳入社区管理经费,统筹使用。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服务中心主任报酬待遇参照农村“两委”主干执行,其他成员报酬待遇由社区党支部和社区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并报迁出地乡镇党委批准后执行。社区财务管理实行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签批,支部书记审签双签字制度,二是实施安置点贫困户补贴政策。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集中安置的搬迁脱贫人口物业费、电梯费、水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三项费用实际缴纳的 20%,按季统计 情况监督发放。款项直接拨付至居民账户。三是实施日间照料中心项目。给予星级易地扶贫搬迁小区政策倾斜支持,3个集中安置点规划建设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保障了老年群体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