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文件>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运城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发表时间:2021-11-19 17:32

  为健全辐射事故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效应对辐射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危害,保护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护辐射环境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23号)精神,特编制《运城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现就相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运城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核与辐射安全工作。辐射环境安全已成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理性、协调、并进”的新核安全观,防止涉核恐怖事件发生,逐步建立和提高全市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落实生态环境部“喊得应、拉得出、打得赢”总要求,防患于未然,确保在辐射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科学、高效地采取必要和适当的响应行动,避免或减缓事故的消极影响,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辐射事故危害,保障全市辐射环境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运城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山西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编制本预案。

  三、《运城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框架构成有哪些方面?

  《运城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由8部分组成分别是总则、指挥体系、预警机制、应急处置与救援、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附件。

  第一部分总则

  主要规定了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事故分级等。

  第二部分指挥体系

  包括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职责等相关内容,明确了指挥部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第三部分预警机制

  明确了预警级别与发布、预警行动、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等。

  第四部分应急处置与救援

  包括信息报告与通报、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应急措施、响应终止等内容。

  第五部分后期处置

  对应急响应终止后的行动、善后处置、总结评估等进行说明。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

  明确资金保障、物资装备保障、通信保障、技术保障、应急能力保障等保障内容。

  第七部分附则

  明确预案管理与更新、实施时间。

  第八部分 附件

  四、《运城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运城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辐射事故的分级、辐射事故预警分级、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辐射事故现场指挥部救援工作组、应急处置与救援、后期处置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辐射事故的分级

  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

  一般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局部辐射污染后果;

  (4)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5)测井用放射源落井,打捞不成功进行封井处理。

  较大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 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

  重大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3 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 10 人及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3 人及以上急性死亡;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

  (4)国内外航天器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坠落造成的环境放射性污染事件,以及可能对我市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市域外核与辐射事故、事件。

  注: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辐射事故预警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预警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四级预警信息由事发地县级政府负责发布;

  三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负责发布;

  一级、二级预警信息由省指挥部负责发布。

  3、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

  根据辐射事故的分级标准、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和一级三个级别。

  初判发生一般辐射事故的,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三级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辐射事故的,市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启动二级响应。

  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市指挥部指挥长向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提出启动一级响应建议,并向省政府报告事件信息。

  4、辐射事故现场指挥部救援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下设应急综合保障组、现场处置组、技术组、案件侦破组、医疗救护组、新闻报道组6个组。根据事故情况,指挥长可视情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辐射事故处置工作。

  5、应急处置与救援

  应急处置与救援内容包括信息报告与通报、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应急措施和响应终止等。

  6、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终止后的行动、善后处置、总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