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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审计局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来源:运城市审计局 发表时间:2021-10-08 16:38

  一、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运城市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运信用办(2021)4号)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信用工作行动方案。

  二、及时更新行政处罚目录。法规审理科要根据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行政处罚目录信息。

  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行政处罚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公示的情形外)7个工作日内必须公示共享的要求,局各科室在完成行政处罚决定文书3日内,应及时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局法规审理科,局法规审理科接收后应在4日内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上传“信用运城”网站,做到公示率为100%。

  三、及时做好信用修复。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督促修复”的原则,法规审理科应及时梳理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对公示期满最低时限的各类失信市场主体及时督促提出修复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确保信用得到及时修复。并引导严重失信市场主体积极参加“信用中国”网站上公示的信用培训机构组织的信用培训活动。

                               运城市审计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