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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物资管理亟待加强
来源:垣曲县审计局 发表时间:2021-07-22 15:35

  近日,在开展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于上级部门分配的物资或本单位为完成某项专项任务而采购的物资,在发放与使用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一是部分单位尚未建立物资管理制度,有的虽建立了制度却未能有效落实;二是还有部分单位对采购物资实行多头管理,导致各部门之间出现严重脱节;三是对于上级部门分配物资不做登记,物品发放无清单和领用手续;四是对物资未进行定期盘点核对,最终造成物资底数不清。

  上述存在问题,既不利于单位日常工作的管理,也不利于监督、检查工作的进行,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单位领导对物资的管理及使用不重视,工作人员也抱着“物资只要发了用了,登记不登记无所谓”的心态;另一方面是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些单位虽然制定了物资管理制度,但没严格落实,使得制度流于形式。

  为保障物资合理配置,发挥更大效益,就必须加强对物资的发放与使用管理。为此,特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是加强单位领导对物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单位“一把手”关于钱和物同等重要的思想认识,消除传统的“重资金使用,轻物资管理”的观念。同时,加强单位工作人员关于物资使用和管理方面相关法规的学习。

  二是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一方面是结合单位业务,规范单位采购程序。单位需要采购的物资,应按照使用部门上报采购需求计划、物资管理部门审核递交领导审批的流程,由单位统一采购;另一方面是制定切实可行的物资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制度。不管是上级部门分配的物资,还是单位采购的物资,都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对于物资的发放要进行严格把关,并建立物资台账,详细记录每一笔物资的收发、增减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建立物资清查盘点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在加大对物资管理使用的同时,还要建立物资定期盘点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物资盘点工作。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密切协作与配合,科学确定物资库存量,避免重复购置,对盘盈盘亏的物资还要进一步查清原因,明确责任。通过完善物资清查盘点制度,促使行政事业单位物资的发放与使用更加合理、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