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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信访局内设科室
发表时间:2021-06-29 23:51

  1.办公室0359-2660815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办理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公务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应急管理、信息、财务、资产管理、办公用品采购、保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局工作计划、总结、会议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综合科0359-2660055

  负责信访信息的收集、编写、传递和全市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负责信访热点问题、信访业务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党群、离退休人员等工作;组织信访部门干部学习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承办信访工作考核评价等工作。

  3.接待科0359-2660259

  负责接待处理群众到市来信来访工作,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有关突发事件;定期分析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信访事项;指导协调县(市、区)、部门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指导、检查县(市、区)和部门的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办理省信访局转送的电话信访、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受理的网上信访事项;受理群众通过网络、电话反映的信访突发事件,组织协调现场指挥处理;面向群众提供有关咨询指导服务,回复群众信访事项查处结果;指导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4.查办科0359-2666223

  负责省联席办、省信访局、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重要信访事项和本局立案调查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审核上报、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信访工作机构查办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开展重要疑难信访事项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承办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承办“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工作;承办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承办信访事项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我市进京赴省非接待场所上访人员的责任台账落实、汇总通报及信息反馈工作;做好防止我市非接待场所上访人员滞留、倒流工作;督促推动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定期汇总整理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督促基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对县(市、区)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

  5.运城市信访局网络投诉受理中心0359-2660996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制定全市网上信访有关工作制度;办理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转送的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受理的网上信访事项。受理、转办、交办、督办群众通过网络反映的各类信访投诉事项,对办理网上投诉信访事项不负责行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综合分析网上投诉信访事项及办理情况,及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对全市信访系统网上投诉受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群众来信的登记、阅转、交办和分析汇总。负责市本级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及信息录入等工作,并对县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视频接访系统、电子屏幕及监控设备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对全市信访部门业务人员的信息化培训。完成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6.运城市信访服务中心0359-2666221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负责对到市集体上访及重大群体性事件上报、协调处置工作;负责对引发重大信访案件的源头情况收集、风险评估工作;负责我市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涉访人员和社会面分流人员的劝返接回和落地交接工作,预防进京正常上访向到非接待场所涉访转化,防止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涉访人员和社会面分流人员滞留、倒流工作;负责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涉访人员和社会面分流人员情况的分析汇总工作;负责我市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涉访人员和社会面分流人员责任属地(单位)的甄别变更工作。负责调查、收集社情民意,分析研究信访形势,提出改进工作和完善政策的建议。负责对群众工作综合研究,总结、推广群众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负责信访信息的收集、编写、传递和全市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负责信访热点问题、信访业务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完成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