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围绕我省“三大目标”建设任务,聚焦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和工业高质量发展,以市委“五抓一优一促”为主抓手,深入推进实施《运城市推动“111”创新工程支撑引领高质量转型发展行动计划》,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一、本年度支持方向
运城市工业科技计划项目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导向,主要支持新能源汽车、金属材料、轨道交通、半导体材料、装备制造产业、外加剂新材料、碳基新材料产业、大数据产业等高新技术领域,解决关系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共性问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运城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必备的研发实力和工作基础,并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应该是在职在岗的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并有三年以上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同时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应小于60周岁。
3.项目单位正在承担本科技计划项目的,在所承担的项目尚未完结之前,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对项目执行情况差、未按时结题或结题质量不高的单位限制申报。
4.运城市工业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申请资助经费仅作为引导经费,自筹经费原则上应大于申请资助资金。
三、申报须知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书面报送方式。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加装彩页封面),《运城市工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需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运城市工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3.相关附件:
(1)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2019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此附件为必附,初创型企业除外)。
(2)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3)企业资质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创新型企业证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证书、科技创新园、高新区、基地及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批文)。
(4)项目负责人在职在岗和职称证明材料。
(5)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4.各县(市、区)工科局负责本县(市、区)的科技项目组织工作,考察项目可行性并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择优推荐至运城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 系 人:孙晶
电 话:87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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