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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运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和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运城市审计局 发表时间:2021-06-16 10:3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中共运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各部门要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董事会)要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实现对重要资金、重大项目及其所属单位和干部经济责任监督的全覆盖,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意见要求,要强化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加强考核检查,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情况、审计工作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结果运用等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评价范围;要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强工作报送机制,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向同级审计机关报备机制和内部审计发现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