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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科室
发表时间:2021-06-03 14:55

  

 

  

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科室

  

  1.综合科(机关党) 0359-2258181

  

  完成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值班安排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2.权益维护科 0359-2258971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督促落实退役军人解困和稳定政策,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査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授助工作;负责起草我市相关政策性规定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3.安置科 0359-2258977

  

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省属垂管驻运和市直等相关单位计划安置工作,确保安置工作公平公正;承担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部安置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拟订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省属垂管驻运和市直等相关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督促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落实;承担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4.就业创业科 0359-2258398

  

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拥军优抚科 0359-2258396

  

承担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拟订全市优待抚恤的政策并指导实施;督促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负责申报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拟订全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拟订全市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市直单位的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承担全市的烈士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