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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司法局内设科室
发表时间:2021-05-20 11:08

  1、办公室(科技信息科)  0359-2660205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政策并督促落实。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司法行政年鉴、史志、杂志的编撰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信访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信息化系统日常管理工作。

  2、政治部 0359-2660417

  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

  3、法治调研和督察科 0359-2660724

  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市人民政府规章编纂、译审工作,编辑出版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正式文本。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法学理论和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组织承办有关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县(市、区)、各部门、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组织开展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4、立法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0359-2665236

  协调办理地方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建议工作。统筹协调督促立法工作的推进和落实。负责有关机关征求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的答复工作。承担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审查、意见征集工。负责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和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市直部门法制工作的指导、规范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各部门、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

  5、社区矫正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0359-2666187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全市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业务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帮教安置工作。

  6、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对外挂运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处牌子) 0359-2660994

  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受理、审查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要求,组织协调办理行政赔偿有关事宜。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处工作。

  7、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0359-2660773

  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各部门、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8、行政审批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0359-2660728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负责行政审批资料的管理和归档;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工作。指导全市公证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和行政处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仲裁工作。拟订全市司法鉴定工作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司法鉴定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司法鉴定协会开展工作。编制全市司法鉴定、仲裁名册并公告。

  9、律师工作科  0359-2666060

  指导、监督律师、律师事务所、国(境)外律师机构驻运办事机构和律师协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援助律师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所工作。编制全市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服务所名录并公告,负责相关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复核、授予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工作。

  10、装备财务保障科 0359-2660784

  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制定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系统审计工作。

  11、机关党委 0359-2660788

  负责处理机关党委日常事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定本系统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责任分解、落实、检查和考核。负责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工作。承办机关管理干部违纪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