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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内设科室
来源:运城市科学技术局 发表时间:2021-05-14 11:20

  (一)科技统筹推进科     0359-8711308

  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督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各类科技计划和专项的制定、国家、省科技项目对接,配置相关预算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金融及相关中介科技服务工作。指导科技报告相关工作。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重大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织协调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统筹构建布局合理、梯次衔接的实验室和研发平台体系。承担全市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组织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工作。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用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及相关中介科技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和评价工作。承担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科技伦理治理体制的相关政策。承担内部审计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承担市创新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二)科技管理科     0359-8711213

  拟订科技人才与创新团队(外国专家)队伍建设规划与政策。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服务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实施科技人才培养工程,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科技人才交流。负责指导我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负责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一带一路”等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相关工作。承担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发展预测和需求分析相关工作,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承担自然科学基金相关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创新调查,指导科技保密工作。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负责建立智库,承担我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发展,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负责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三)综合办公室     0359-8711200

  负责文稿起草、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政务信息、安全保密、应急值守、信访、新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印章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职业培训等工作。承担全市自然科研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群团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科技动员工作。

  (四)设置3个产业科室,负责相关产业领域的科技需求分析和技术预测,拟订相关产业发展科技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标准并协调组织实施。推动本领域技术攻关,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并协调组织实施。提出本领域实验室、平台基地、人才团队等建设计划。加强培育发展本领域科技企业,形成高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梯次发展格局。牵头组织开展培育本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相关工作。具体为:

  1.高新技术科技科     0359-8711232

  负责先进装备制造、人工智能、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和半导体、精品钢、碳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节能环保、绿色焦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工作。

  2.现代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0359-8711233

  负责有机旱作农业、现代农业产业、农产品深加工、大健康与生物医药产业、生物产业、现代文旅及其他社会民生领域科技工作。指导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科技工作,负责农村科技特派员相关工作。

  3.综合前沿科技科     0359-8711230

  负责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大数据、数字经济、光电和重点产业以外的前沿产业领域科技工作。牵头组织企业创新相关工作,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牵头组织企业科技特派员的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