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专题回顾(已归档)>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运城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表时间:2021-05-12 10:28

运城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九8件  2021年51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2SX202105050053

汾河大桥南侧有一公园,108国道旁新绛县标志公园,这两个公园一直没有公厕,来往群众随地大小便,环境脏乱差,希望修公厕。

运城市新绛县

其他

经查,群众反映的汾河湾大桥南侧公园和108国道新绛县标志公园没有公厕,少数市民内急就地解决,污染公园及周边环境,给群众的休闲、健身娱乐带来不便

属实

1、汾河大桥南侧公园,紧邻3P项目汾河公园,新绛县住建局计划在距汾河大桥南侧公园不足100米处修建1处公厕,2021年12月底完成建设,由新绛县住建局和汾河湾管委会负责落实。未避免重复建设,汾河大桥南侧公园内不再建设公厕。  

2、108国道旁新绛县标志公园,因建筑和位置比较特殊,不适宜建设公厕,新绛县住建局计划在108国道修建2座公厕,2022年7月底完成建设,由新绛县住建局和汾河湾管委会负责落实。

已办结

2

D2SX202105050006

柴家镇庄头村,相仪开发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在上市村小野几沟开发旅游胜地,挖沟填坝,占用耕地面积,破坏生态。

运城市河津市

其他

反映的小野鸡沟位于河津市柴家镇庄头村东,属于庄头村和丁家村共有。2010年,河津市水利局为解决高速路雨水乱排问题,曾在此地进行挖沟填坝,主要工程完工后至今再无动土;同年,相仪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在此地开发小野鸡沟旅游项目失败后,也再未进行过二次开发。

经巡查,小野鸡沟及其周边500米内荒沟荒坡无挖沟填坝,也没有发现开发旅游景点、破坏生态的情况,现在此地由庄头村种植双季槐经济作物约1000余株。

部分属实

河津市柴家镇政府和河津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对小野鸡沟的监管,如发现违规开发、占用耕地等行为,立即依法处理。

已办结

3

D2SX202105050007

僧楼镇南方平村,村南有一洗沙场,无手续违规作业,粉尘污染且噪声扰民,污水外排到马路上。(白天晚上不定时作业)(2019年河津市环保局下红头文件让该企业断水断电,但是至今一直在生产)

运城市河津市

气噪音水

反映的洗沙场位于河津市僧楼镇南方平村南,是原来已关停的企业场地。2020年3月,僧楼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闫家洞租用该场地违规洗沙,立即采取了断电、拆除设备、清理原料的措施。5月7日现场检查时,发现闫家洞又购置了生产设备且有生产迹象,在棚外西边堆有生产的淤泥,生产污水排在原有的水池中,马路上没有看到排放的污水。

属实

河津市僧楼镇政府立即对闫家洞洗沙场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要求闫家洞对生产的淤泥、污水在5月16日前清理干净;要求南方平村村干部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做好“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已办结

4

D2SX202105050024

魏南大街,春沐苑小区2号楼1单元楼顶,安装移动公司的发射塔,6楼机房的噪声扰民。

运城市盐湖区

噪音

经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在盐湖区春沐苑小区2号楼1单元602室购买了一套住房,作为移动公司通信基站机房,楼顶上安装了1座12米高信号发射塔,机房所在单元一至五楼均为居民住户。

该基站在602室次卧位置安装了开关电源、蓄电池、空调、传输设备、主设备、监控设备等,与楼顶发射塔均在使用中。5月7日,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监测站工作人员在基站设备正常运行的状态下进行噪音监测,结果显示噪音分值符合噪声排放限值,但机房设备运行时与楼体产生低频共振,影响到5楼居民的正常生活。

属实

盐湖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要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立即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减轻噪音震动影响;同时与社区管理人员、移动公司负责人共同和春沐苑2号楼1单元5楼住户进行协商,达成谅解。

移动公司运城分公司已拆除部分老旧信号传输设备,在机房设备下铺设五层橡胶绝缘垫,次卧墙体加装隔音棉、吸音墙等材料。同时每天对传输设备温度进行监控,及时处理温高;每月对春沐园基站进行巡检,及时检修清洗空调、清理设备防尘网。

已办结

5

D2SX202105050059

城西机电化工园北路7号,有一山西德道方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非法侵占13亩耕地建设厂房,2018年自然资源局就要求拆除所有建筑物及设施,2019年盐湖区人民法院裁定书(2019)晋0802行审61号,依法查明认定该地为耕地,要求强制执行拆除;该企业2年来分别从广东、天津、江苏等地运回1万余吨危险废物,将无用的危险废物倒卖给别人,收取利益;企业法人通过特殊关系办理了环保手续。

运城市盐湖区

土壤

一、非法侵占耕地问题

2017年4月,山西德道方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盐湖区城西机电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签订入园协议,未经原运城市国土资源局批准违法占用耕地13.19亩,2017年12月开工建设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2018年11月5日,运城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违法用地下达处罚决定书(运国土资盐执罚字[2018]162号),没收非法占用的土地上违法建筑物;处以罚款131895元。2019年5月,运城市国土资源局向盐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盐湖区人民法院以[2019]晋0802行审61号裁定强制执行国土资源局的处罚决定。根据盐湖区2018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公司违法占用耕地范围已转为建设用地。2019年8月19日,盐湖区财政局将收缴的罚款上交国库、对没收该公司52564平方米厂房予以备案登记(运盐财函〔2019〕8号)。

二、非法转运危险废物问题

山西德道方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位于盐湖区城西机电化工产业集聚区化工园北路7号,环保手续基本齐全;2021年1月29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进行换发,编号为HW省1408020001,有效期至2024年8月9日。

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该公司收集、贮存、利用工业固体废物5987.632吨,其他原料5150吨。生产出售镍铜合金1779吨,产生水淬渣7000吨,工业固体废物现有库存726.11吨。该公司与闻喜县高科力建筑节能工程有限公司、运城鑫顺诚商贸有限公司签定水淬渣供销合同进行出售。未发现该公司倒卖危险废物现象。

部分属实

  1. 山西德道方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征地协议签订,核算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征地报批组卷资料正在完善中,由盐湖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

2、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加大对山西德道方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理处置,发现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将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已办结

6

D2SX202105050034

牛杜镇古城路口东南角路东有一“古城名星加油站”,2021年3月份该加油站规划手续已经撤销,但现在加油站设备已经安装完善,无任何环保手续,未批先建,属于违建。(在17批公示中,与事实结果不符)

运城市临猗县

其他

临猗县古城明星加油站位于牛杜镇古城路口东南角。2019年7月23日,申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21MAOKL2RP1P);2019年6月,编制了《临猗县古城明星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7月16日,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临猗分局以临环审字[2019]147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该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始建设,目前已基本完工。

2020年8月31日,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该加油站规划确认予以批复(运审管审发[2020]100号);2021年3月19日,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关于撤销临猗县古城名明加油站改扩建规划确认会议纪要》,决定撤回临猗县古城名星加油站改扩建规划确认批复文件。

部分属实

临猗县商务局积极协调解决涉该案多渠道重复举报问题,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临猗分局加强对该加油站的跟踪监管,如不具备验收和生产经营条件,坚决予以制止。

已办结

7

D2SX202105050035

牛杜镇古城路口东南角路东有一“古城名星加油站”,2021年3月份该加油站规划手续已经撤销,但现在加油站设备已经安装完善,无任何环保手续,未批先建,属于违建。(在17批公示中,与事实结果不符)

运城市临猗县

其他

临猗县古城明星加油站位于牛杜镇古城路口东南角。2019年7月23日,申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21MAOKL2RP1P);2019年6月,编制了《临猗县古城明星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7月16日,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临猗分局以临环审字[2019]147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该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始建设,目前已基本完工。

2020年8月31日,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该加油站规划确认予以批复(运审管审发[2020]100号);2021年3月19日,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关于撤销临猗县古城名明加油站改扩建规划确认会议纪要》,决定撤回临猗县古城名星加油站改扩建规划确认批复文件。

部分属实

临猗县商务局积极协调解决涉该案多渠道重复举报问题,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临猗分局加强对该加油站的跟踪监管,如不具备验收和生产经营条件,坚决予以制止。

已办结

8-1

X2SX202105050012

举报运城市垣曲县山西翌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环保手续不全,超排重金属总量、未批先建等大量环境违法事实。1、未批先建,该企业在环评还未批准的情况下于2019年开工建设。

运城市垣曲县

其他

该问题与第二十三批(X2SX202104290022)问题基本一致,属重复举报。

山西翌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中条山集团)30万吨铜冶炼弃渣及工业固(危)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垣曲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现场检查时,年处理(中条山集团)30万吨铜冶炼弃渣生产线正在建设,15万吨工业固(危)废综合利用生产线已于2021年3月建成。

(一)未批先建问题

2019年12月16日,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以运环函〔2019〕286号文对山西翌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中条山集团)30万吨铜冶炼弃渣及15万吨工业固(危)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环评批复要求该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未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不能开工建设;2019年11月20日、27日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分别批准重金属排放总量置换方案审核表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表;2021年3月15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对运城市生态环境局重金属总量备案请示进行复函确认(晋环函[2021]85号)。经核查工地会议纪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参加)以及用电记录,表明该项目于2020年4月15日开工建设,存在未批先建问题。

部分属实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垣曲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已办结

8-2

X2SX202105050012

2、无合法手续违法生产,在没有取得污染物排放量和重金属量许可的情况下,2021年初就开始擅自生产。3、偷排重金属,非法偷排大量铜、镍、锌、铬、镉等重金属,对周边居民和环境造成巨大污染。网上的公示即可查到该企业问题,请督察组对该企业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出现这些问题为什么没有相关部门的事前监督、事后处理,是否存在其他政商关系问题予以査处。如果以上问题未彻底解决,将继续投诉到中纪委和省纪委。

运城市垣曲县

其他

(二)无手续违法生产的问题

2021年4月9日,运城市审批局对该公司核发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40827MA0K8ELU6F001P)。通过查看该企业筹建以来的电费账单、进货物料单及新闻视频资料等,该企业15万吨工业固(危)废综合利用项目2021年4月27日至4月30日进行设备调试生产。不存在违法生产问题。

(三)偷排超排重金属污染物问题

该公司2021年4月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上仅有铅、砷、锡、锑4项重金属总量,未严格执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该公司重金属总量备案的复函要求“将砷、镉、铅、铬、汞重金属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总量、环境监测频次及监测指标载入排污许可证”。4月27日,该公司开始对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进行调试,目前正在对调试发现问题进行检修(通过调取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电费缴纳账单以及微信截图和设施运维台账,证明其调试时间为4月27日至4月30日)。

根据垣曲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管委会2019年6月20日出具的项目选址情况说明、垣曲县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7月17日签订的项目落地协议书及垣曲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9月6日项目选址情况说明等文件,项目选址和建设符合《垣曲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等要求。项目单位已严格按照环评设计要求配套建设各项环保设施,且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不存在对当地群众造成伤害。

部分属实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垣曲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