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14件,涉及8个县(市、区),其中,河津市4件、稷山县2件、绛县2件、闻喜县2件、盐湖区1件、临猗县1件、新绛县1件、夏县1件。
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我市已将相关问题在第一时间全部移交所涉县(市、区)办理,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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