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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水清河畅岸绿景怡的秀美风光
—我市推进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与修复纪略
发表时间:2021-01-19 16:42

  

  

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双十工程”推进会暨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与修复现场会

  

  

  

治理后的汾河入黄口

  

  

 稷山县汾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汾河入黄口段景观(雕塑)工程施工现场

  

  

支流浍河生态廊道

  

  

 稷山汾河国家湿地公园

  

 汾河生态护岸工程

  

  

 汾河堤防边坡放缓及绿化工程

 

  汾河是山西的母亲河,也是黄河的第二大支流。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视察时提出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要求;2020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视察时再一次强调,“要切实保护好、治理好汾河,再现古晋阳汾河晚渡的美景,让一泓清水入黄河。”

  汾河运城段处于汾河最下游。汾河水从我市新绛县龙兴镇南梁村入境,流经新绛、稷山、河津、万荣4县(市),于万荣县荣河镇庙前村入黄河。可以说,汾河运城段是保障“一泓清水入黄河”目标实现的最后一道关口。

  2017年以来,我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总体方案》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意见》的部署要求,积极推动《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全面实施,全面打响保护母亲河的攻坚战。

  坚持高位推动,确保重要部署要求落实到位。2020年是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与修复迈入“快车道”的一年。这一年,我市高位推动、系统谋划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市委书记丁小强在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双十工程”推进会暨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与修复现场会上强调,要谋划长远、干在当下,尽快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为改善汾河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山西作出运城贡献。

  市委副书记、市长储祥好在调研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时强调,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部署要求,整体规划,统筹项目实施,下最大决心,用更实举措,加快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

  2020年5月,市委成立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督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吉敏牵头负责,加快推进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在随后的半年时间里,督查组以市委提出的建设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优建强市域中心城市的总牵引为统领,以“控污、增湿、清淤、绿岸、调水”为总要求,紧盯标杆性工程建设,明确阶段性目标,持续强化督导检查,强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督查组先后组织起草《关于加强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意见》以及工作导则等指导性文件,积极谋划《汾河流域运城市生态景观规划(2020-2035年)》,不断强化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修复举措。与此同时,督查组结合省市相关规划和各部门专项规划,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流域4县(市)145公里河道现状、分部门分县(市)治污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摸底。紧接着,督查组召开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动相关县(市)和职能部门进一步比学赶超,掀起工作新高潮。

  截至2020年年底,督查组分专题先后实地督查30次,印发督查情况通报17期,下发督办卡12期,并运用公益诉讼等刚性手段,剑指问题,督促整改,推动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与修复取得阶段性成果。

  以河长制为抓手,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以及“治山、治水、治气、治城”重要指示精神,我市以河长制为抓手,全面推进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与修复。

  一是建立体制机制。着力构建“河湖长+河湖长助理+巡河湖员”工作模式,建立了汾河四级河长体系,市、县、乡、村共确定河长155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构建“五位一体”河湖长工作机制,即“周报告、月抽查、季通报、交办督办、问责追责”,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制定和完善巡河员管理办法及河道巡河员考核办法,巡河员每天不定期巡河,实现对涉河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推进河道日常巡河及管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目前,我市共聘用54名汾河流域专职巡河员并开展了集中培训,确保他们持证上岗,实现对水域岸线的专业动态监管,最大限度维护了河道顺畅和水事秩序稳定。

  二是集中整治“四乱”等问题。副市长卫再学、董旭光要求高压推进沿汾排污口全面清理整顿,督促重点企业实施雨污分流治理,对未经批准的排污口要坚决取缔,依法追责。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发现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违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去年以来,共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87个,清除违章垃圾等堆积物10.3万立方米、违章房屋6座、其他违章建筑近2000平方米。

  三是综合施策保水质。河长制各成员单位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把确保国考断面水质达标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合力推进河湖水域岸线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等五大工作。

  坚持“项目为王”,加快推进工程建设。 年终岁尾,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了2020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名单,稷山汾河国家湿地公园名列其中,正式通过验收。这是我市高标准推进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与修复的一个标志性工程。

  据了解,覆盖整个汾河稷山段的稷山汾河国家湿地公园,自2020年年初开工建设以来,已实施包括河道清淤8公里,巡护道路改造32.5公里,建设荷花塘500余亩,栽植杞柳500余亩、芦苇1000余亩等在内的湿地植被恢复工程,完成南山环城绿化3000亩,栽植乔木20万株、灌木38万株,树种超过30种,形成了区域性的整体生态屏障主体和防护林体系。

  稷山汾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有声有色,而在全市范围内,市县两级水务(水利)部门也主动结合我市处于汾河最下游的实际,紧紧抓住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工作机制以及大幅度增加生态治理建设投资的机遇,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建设运营,全力以赴破解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最后一公里”难题。

  据介绍,我市共启动实施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14个,总投资16.8亿元,包括省级以上投资4.1亿元和社会融资12.7亿元,目前累计完成投资8.2亿元。在这些工程中,稷山城区段综合治理PPP项目和汾河堤防加固、支流水生态修复治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11项工程相继完工,治理河道37公里,完成投资5亿元。投资5.67亿元的新绛县城区段综合治理PPP项目、投资0.7亿元的河津市汾河干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投资5.5亿元的万荣汾河入黄口水生态保护修复三项工程已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3.2亿元。

  除此之外,市水务局根据已完成的汾河干、支流生态景观规划,梳理出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利项目15个,总投资48.9亿元。其中干流项目6个,投资34.9亿元;支流项目9个,投资14亿元。同时,该局于去年7月组织召开全市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县(市)加快项目可研立项进度,做好项目储备,为项目建设和争取省级以上资金创造条件。

  强化系统治理,重现水清岸绿景怡的秀美风光。  河面波光粼粼,河岸绿草茵茵。去年秋季,仍处于在建状态的新绛县汾河城区段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初露妆容”。又见汾水哗啦啦,当地群众为之欣喜。

  的确,过去3年,市水务局和有关县(市)全面推进实施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开启了生态化、系统性治理的新探索——不断加强流域内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超采治理、淤地坝建设、人工湿地建设、入河排污口整治、生态补水等。经过治理,汾河生态环境正在发生积极变化,汾河运城段正以崭新面貌呈现在世人面前。

  ——水量丰了。目前,我市汾河平均流量基本保持在25立方米/秒以上,新绛县、稷山县城市段主槽水面宽度已由过去的40米—60米拓宽到150米—180米。

  ——水质好了。汾河水已由过去的劣五类提升到五类水质,特别是2020年6月底前,汾河庙前村断面已退出劣Ⅴ类,之后稳定达标,1月—12月均值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风景美了。稷山城市段完成了两岸山坡绿化和绿道、观景平台、草坪、葡萄采摘园等项目建设,实现了“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白鹭、苍鹭等野生栖息鸟类逐渐多了起来;万荣县汾河入黄口处,汾河水面开阔,湿地水草丰茂,河道中央“一泓清水入黄河”7个红字格外显眼。

  一泓清水,两岸锦绣。目前,汾河入黄口段、稷山汾河国家湿地公园、新绛浍河、稷山黄华峪和晋家峪城区段已初步实现了“水清、岸绿、景怡”的目标。

  “让一泓清水入黄河!我们将牢记领袖嘱托,不负人民期盼,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稳步做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作,使汾河流域(运城段)成为河东大地的‘生态长廊’‘绿色长廊’‘宜居长廊’和‘富民长廊’。”市水务局局长靳虎刚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