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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0-12-28 10:49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局财务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务制度可操作性,联系我局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一、报销流程

(一)由科室经办人在规范的报销票据上注明开支事由,公务支出原始票据上签名,并附上相应申报单、相关文件或者通知、相关支出文件等原始附件,先送财务科会计进行规范性审核后,财务科负责人审核签字,再报分管财务领导签批。

(二)每月10日前为财务科集中报账时间。

二、审批权限

机关单笔1万元以下:须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

机关单笔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须局长审批后方可支付;

机关单笔3万元以上:由各科室按用款计划以书面形式(含支出明细表)申请资金,经局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报局财务科汇总上局党组会审批。

三、差旅费管理

(一)出差范围包括市区外开会、培训、考察、调研、检查、组织外派和汇报工作等,除汇报工作外,所有出差申请须凭通知文件。

(二)出差审批权限:公务出差实行审批制度,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审批单,经局领导签字同意,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无审批单的差旅费不予报销。

(三)报销标准: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提供因公外出申请单、城市间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参加市外会议和培训的人员,出差期间由举办单位负责食宿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只能报销往返期间的费用;报销市内交通费补助,需提供城市间交通费发票,否则一律视为自带交通工具不予报销;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四、会议培训费管理

(一)组织会议培训严格按照统一标准,控制培训次数、时间、地点和参会人数。培训地点为市区定点会议饭店。

(二)培训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会议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费用开支标准按照《市直机关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审批程序。承办科室填报《工作经费开支预算单》,编制培训会议经费预算(包括培训会议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支出明细),提供培训会议方案,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局长审批。

(四)办理结算。在培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培训会议费报销手续。培训费报销时应提供培训审批单、培训通知、实际参加人员签到表、讲课费发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财务室要严格按规定审核培训会议费开支,对未按规定批准的会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实行一次一结,不得分散结账。

(五)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或通知需外出参加培训的,按出差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出参加培训。凭主办方的正式培训发票和培训通知,按实报销培训费;途中补助按出差标准执行。

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管理

(一)局公务用车实行集中保管,由现场勘验中心统一管理。

)公务用车维修,需填写“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车辆维修申请单”,报局领导同意后,到政府定点汽修厂进行维修。

六、文印费管理

           (一)机关印刷资料,由承办科室(单位)在政府采购备案文印店登记(一式两份,一份由文印店作为存根留存,一份由承办人带回交财务科保存),登记要注明:文印项目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日期、承办人签字。

(二)流程:承办科室(单位)写出申请,承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交财务科备案,财务科统计后视情每月或一季度结算一次。

七、机关工会管理

工会负责组织开展丧事吊唁、住院探视和福利采办、发放,组织会员活动等。

八、预算业务管理

预算业务工作由财务科牵头组织,各相关科室协同配合编制。

(一)人员工资发放。由人事科提供最新的人员信息、职务级别职称、工资调整等情况,财务科根据人事科提供信息编制人员及公用经费预算。

(二)专项经费。各科室根据各自承担业务,制订本科室年度经费预算报分管领导把关,交财务科审核。财务科根据各科室预算,结合预算编报相关规定对各科室所报预算进行审核。

编制好的预算经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财务支出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