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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0月份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的通报
来源:运城日报 编辑:杨晶茗 发表时间:2020-11-05 09: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开区管委会:

  根据《运城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责任量化考核方案》(运环委发〔2020〕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10月份各县(市、区)、运开区管委会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得分及奖惩情况进行通报:

  一、空气质量分组考核情况

  “1+5”重点区县组:得分从低到高(积分越低,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越大)排名依次是:新绛县(1.15)、运开区(2.65)、盐湖区(3.40)、河津市(4.60)、稷山县(4.95)、临猗县(5.10)、闻喜县(6.15)。

  非重点区县组:得分从低到高排名依次是:芮城县(2.20)、永济市(2.30)、垣曲县(2.85)、夏县(4.25)、平陆县(4.25)、绛县(5.00)、万荣县(7.00)。

  二、空气质量分组奖惩情况

  按照要求,根据计算结果分组排名情况,对每组倒数后两名实施财政扣减资金措施,对每组第一名进行财政奖励。对当月在各组排名倒数后两名的,分别扣减80万元、50万元;对当月在各组排名第一名的,奖励80万元;对空气质量出现不降反升的,不予奖励。

  “1+5”重点区县组:根据完成情况,对新绛县财政奖励80万元;对临猗县财政扣减50万元;闻喜县财政扣减80万元。

  非重点区县组:根据完成情况,芮城县由于综合指数、PM2.5浓度同比均不降反升,不予奖励;绛县财政扣减50万元,万荣县财政扣减80万元。

  附件:2020年10月份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得分表

                  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