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专题>市医保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办事大厅>办事流程
城镇职工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未直接联网结算人员门诊医疗费用
发表时间:2022-11-08 16:02

  未直接联网结算人员门诊医疗费用

  手工报销

  一、事项名称

  未直接联网结算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二、服务范围

  1.异地安置人员(含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门诊大额疾病和特药费用;

  2.门诊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院,其住院前留观3日内的费用;

  3.急救、抢救无效死亡的医疗费用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四、办理流程

  1.参保人或单位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

  六、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办理进度查询

  1.现场查询: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2.电话查询:0359-2059128

  八、办理电话

  0359-2059128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线下:窗口及咨询电话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未直接联网结算人员门诊医疗费用

  手工报销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