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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运城工作情况反馈会召开
发表时间:2018-11-30 13:49

11月29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运城市开展“回头看”工作情况反馈会召开。督察组组长杨波宣读督察反馈意见。市委副书记、市长朱鹏作表态发言。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督察组副组长王志朝、白振兴,督察组有关成员在运城主会场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王瑞宝主持会议。市领导安雅文等在主会场参加反馈会。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运城组于9月7日至21日对运城市开展了为期15天的环保督察“回头看”,并形成督察反馈意见。督察组认为,运城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以绿色发展引领经济发展,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经济转型,对城市污染、工业污染、农村面源污染、重点河流污染、扬尘污染、燃煤污染等进行了重点整治,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强领导,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运城市委、市政府先后30次召开会议,主要领导58次作出批示,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对5个属地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启动了《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制订工作。将各县(市、区)的“资源环境”考核指标由原来的13分统一提高到16分,有效传导了压力。制定了《运城市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等制度规定,生态环保的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完善。二是强化措施,重点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下大力气推进清洁取暖和燃煤锅炉整治,多措并举强化“散乱污”企业治理,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强化扬尘管控。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三是严格执法,环境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大力开展查处违法排污“百日行动”,全市出动人员4500余人次,检查工业企业1352家,查处违法行为企业185家。同时,从强化联动执法核查入手,不断引深“百日行动”。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理群众举报案件1048件,办结907件,其余均在履行法定程序,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四是突出重点,整改任务得到进一步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30批215件案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31批342件案件,全部进行了转办督办。共对147家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按进度要求得到了全力推进。

督察组指出,运城市环保整改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由于发展方式粗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多,生态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对标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环境保护的新常态,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运城市绿色发展理念、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与中央要求仍有差距。一些县(市、区)领导对生态环境改善工作重视程度不深、督查考核力度不到位、整改标准不高,对改善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阶段性的成效估计过高,对可能出现的反复反弹应对准备不充分,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等方面还不够。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12项整改任务中,有3项未完成或不达序时进度,分别是:中央第42项任务中指出焦化企业环境管理粗放,周边环境污染严重,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盐湖区焦煤盐化四厂未退城入园、未进行搬迁。中央第34项任务中指出各类煤场、料场、渣场和排土场较多,扬尘污染突出,要求2017年底前全面取缔“散乱污”企业。中央第11项任务中指出,部分污水处理厂仍不能正常运行,要求2017年底前整改到位。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到位,86项整改任务中,有14项未完成或不达整改目标要求。分别是:绛县世嘉馨城小区10吨燃煤锅炉未完成生物质燃料改造。临猗县恒兴果汁厂生产废水能力提升工程未办理排污入河手续。稷山县俊耀食品加工厂锅炉脱硫不到位,无脱硝,达不到锅炉排放限值的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到位。稷山县山西阳煤丰喜泉稷能源公司事故池未排空,有工业废水储存。新绛县高义钢铁公司2×90t/h、2x75t/h燃气锅炉脱硫工程排放超标(调阅3个月的记录,有超标现象)。永济市山西久联宏远化工有限公司有大量原料与产品露天存放,未入原料库和成品库,危废库标识不规范。永济市东方华贸铝业有限公司新建的酸洗塔跑、冒、滴、漏明显,排污管未设收集装置。盐湖区刘建康石料厂取缔不彻底,现场发现部分物料露天堆放,未清除未苫盖。夏县瑶峰镇周村黑炭沟砂石料厂取缔不彻底,部分原料、生产设施未清除,未按要求恢复地貌。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污水处理厂,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于2018年10月底提标改造完成,但目前提标改造工程未达到序时进度,在规定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任务;芮城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河津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慢,未达时序进度。风陵渡经济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未采取防渗措施,也未清理,现作为建筑垃圾填埋场。汾渭平原督察问题整改推进缓慢。9月11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2018年—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察汾渭平原工作进展情况涉及运城市12个问题。

其中,河津市:发鑫集团有限公司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南原砖厂“散乱污”企业未完成整改;夏县:东关村垃圾焚烧点其他涉气环境问题;新绛县:昌泽家居广场、晨晨钣金喷漆点、冬宾汽车维修部、二军汽修部、建忠厨柜加工部、南庄瑞兵修理部、永彬汽修部未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整治要求;蔬菜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施工工地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文学豆制品加工厂未安装治污设施。目前只是下发了任务分解,没有具体的推进措施和进展。二是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不力,环境问题整改不严不实。发改部门对“煤改气”“煤改电”和集中供热等清洁供暖工程推进不力,国土部门非煤矿山规范治理不到位,环保部门对部分工业企业督办不到位,住建部门对存在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筑工地扬尘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不力,农业部门禁止“三烧”问题整治不彻底,公安(交警)部门管控不力,黑车、老旧车污染问题突出,安检(煤炭)部门对涉煤堆场整治不到位,畜牧部门对推进规模化养殖业管理不力,监督不到位。三是县级党委、政府对整改落实进展还不平衡。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27个共性问题,还有9项15个问题未整改到位。四是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无视环保法律法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持等待观望态度,重点污染治理项目进展缓慢,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或停运、危废管理不规范,部分企业环保法律观念淡薄。五是督察“回头看”中新发现的问题。部分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未经处理的渗滤液直接喷洒回垃圾场。进出口未装累计流量计,渗滤液的处理量无据可查,人为的对执法监管设置障碍。

督察组要求,运城市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部署,以省委十一届六中全会、全国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汾渭平原蓝天保卫战的新要求,在思想认识上、机制措施上,以更高的标准,切实把环保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深入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制;市委市政府主动牵头,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建立例会制度,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主动性,投入到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际行动中,形成齐抓共管、加力攻坚的环保大格局。要进一步聚焦突出问题,深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强化环境监管,对症施策,避免紧急停工停产等简单粗暴“一刀切”行为。要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积极推动履职尽责,对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找全市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肃追责问责。

督察组强调,运城市应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回头看”整改方案于1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同时抄送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省委、省政府批准整改方案后的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和移送线索问责情况报送省政府并抄送省督察办,确实需要长期整改的在整改方案中要明确年度推进目标、任务和措施。

朱鹏代表运城市委、市政府向省环保督察组表示感谢。朱鹏指出,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运城市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深刻领会,全面抓好落实。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环保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保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考验,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坚决按照要求,以干不好就对不起子孙后代的信念和决心,以人一我十的拼劲和韧劲,把各项整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每一项整改问题按照时限要求整改到位。二要聚焦重点领域,全力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对照督察组反馈的每一项问题,突出问题导向,严格标准要求,制定出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严格实行整改“责任制”,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和任务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牵头和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确保把问题整改的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具体到部门。按照“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的要求,严格销号管理,真正把功夫下在抓整改落实上,以问题整改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乃至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形成做好环保工作持续高压态势。对在整改工作中不作为、履职不到位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县(市、区)和开发区、市直部门负责人,采取通报、约谈和问责等措施,确保责任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把制度的刚性和权威树立起来,决不手软,决不搞下不为例,向全社会释放出严惩重罚的强烈信号。四是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全市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运城工作实际,开展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认真找出影响大气、水环境质量的问题,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到位的问题,固废乱堆乱放的问题,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开展环保大培训大教育,完善制度配套,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务实的工作作风、有力的整改举措,坚决全面完成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