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关于专项整治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借贷问题的工作方案》(运纪办发〔2020〕18号)要求,现就在我局公职人员中开展违规参与借贷问题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和举报方式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各科(室、中心)、直属单位的公职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以及上述范围内于2017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重点清理和整治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影响公职人员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
二、整治内容
(一)违规借款方面
1.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进行借款的;
2.采取欺骗、弄虚作假等方式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的;
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
4.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用于违规营利性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
5.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逾期不予归还的;
6.其他违规违法借款行为。
(二)违规放贷方面
1.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进行放贷的;
2.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投资或出借资金等形式入股企业获取高额收益或固定回报的;
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放贷的;
4.挪用财政资金或单位资金进行放贷的;
5.通过欺骗、弄虚作假等方式获得银行贷款或以民间借贷方式融资后出借资金赚取利差的;
6.将自有资金以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利率出借他人的;
7.其他违规违法放贷行为。
(三)违规担保方面
1.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的;
2.为超出法律法规规定利率的借贷者提供担保的;
3.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借款逾期不还的;
4.其他违规违法担保借贷行为。
(四)干预、插手借贷活动方面
1.组织、参与、保护、纵容非法集资、高利借贷活动的;
2.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强迫金融企业或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违法发放贷款的;
3.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金融借贷方面谋取利益的;
4.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
5.其他干预、插手违规违法借贷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专项整治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借贷问题,需要您的参与,我们真诚欢迎您来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359—26655689 邮箱:smzjjgdw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