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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医疗废物管理处置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发表时间:2020-07-06 15:34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运城市医疗废物管理处置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面上放开、点上精准、关口内置、闭环管理”16字方针,狠抓产生源和处置终端两个关键环节,形成闭环管理。通过落实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主体责任、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能力、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等五个方面主要任务,全面推动我市现有处置能力扩能提质,补齐处置流程缺口,加快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污水处理体系。

  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

关联文件: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医疗废物管理处置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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