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建设“健康运城”中的重要作用,将全市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引向深入,打好我市特色医疗牌,市委、市政府决定申报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综改试验区)并成立运城市申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城市申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陈竹琴 副市长
副组长:翟俊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叶新龙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成 员:王立军 市编办主任
谭志民 市财政局局长
张建元 市人社局局长
姚 蔚 市食药监局局长
职责:全面负责综改试验区申报工作,科学合理分解各职能单位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各项任务,确保政策层面有机结合,及时协调处理申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由叶新龙兼任,副主任由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芳担任。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卫生计生委
职责:牵头起草申请建设综改试验区申报书,及时与各成员单位进行沟通,完善申报书相关内容,与国家、省中医药管理局联系做好申报材料上报工作。
(二)市编办
职责:负责承办综改试验区在机构编制方面的改革措施,按要求具体落实市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机构改革方案中的机构编制工作。
(三)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国家中医药综改试验区申报、建设过程中的配套经费,保障试验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市人社局
职责:制定中医药人员职称评聘试点方案,协同做好各类泛中医(与中医药行业间接关联)人员的管理工作,制定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政策,推动中医药服务健康发展。
(五)市食药监局
职责:负责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接,实时掌握我市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好传统中药制剂的备案宣传,发掘并促进使用效果良好的中药制剂做好备案工作,推动传统中药制剂规范发展。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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