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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发布时间:2020-02-26 11:26

  2月2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就指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企事业单位稳步有序复工复产。指南提出,一要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分区分类加强健康管理,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处在隔离期间和入住集体宿舍员工,每日2次体温检测。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二要做好工作场所防控。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指派专人对进出单位和宿舍所有通道严格管理。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工作场所应设置洗手设备,洗手、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做好工作生活场所清洁消毒。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减少召开会议,需要开的会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三要指导员工个人防护。强化防控宣传教育,采用多形式加强复工复产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员工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指南强调,各单位要明确防控责任,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要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办公室、车间、宿舍楼等生活场所,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消毒。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已发现病例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防控策略,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疫情播散的单位,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