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暂行办法〉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 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等三个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综合运输科
发表时间:2020-01-07 08:41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队、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为规范我市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现将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等三个指南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13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