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辆的不断增加,各种矛盾日益凸显,警力不足现象愈发严重。为缓解警力不足问题,保障各项交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长期以来,基层交警部门招聘一些临时人员充实到交通警察工作的各个岗位中,来协助维护交通秩序、接警处警、巡逻防控等工作,但是由于在协警的招收、录用、管理等工作中不够规范,协警队伍普遍存在着工资待遇偏低、工作积极性不高、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如何加强协警队伍的管理,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成了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协警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资待遇偏低,工作积极性不高。由于经费来源不固定,协警人员工资待遇偏低,月工资在1000元左右,仅能保障基本生活,加上没有缴纳“五险一金”,不能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障,致使很多协警磨洋工,丧失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所以工作起来就缺乏主动性、积极性。
(二)人员流动性大,不利于人员管理。由于协警是由基层交警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招聘,未与协警人员签订劳合同、工资待遇与工作强度不匹配等因素,致使人员流动性大。例如:某交警部门2015年有42名协警人员离开,占协警总人数的27%。
(三)人员素质普遍偏低 ,作风形象不佳。由于协警人员未实行公开招聘,有些交警部门招录标准不严格,只要求协警的数量,没有注重文化程度。致使协警队伍中普遍人员文化素质低,造成了在跟随在编交警出警处理纠纷时态度恶劣,与群众发生矛盾等一系列问题,严重损害了交通警察队伍形象。
二、加强协警队伍管理的对策
(一)规范招录渠道,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首先由地方编制部门核定协警人员用人额度,然后各基层交警部门根据核定的用人额度提出协警人员招聘计划和名额,报同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后,再由公安机关会同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对协警的招录工作可采取招聘、劳务派遣或会同人事部门采取聘任制公务员或者地方事业编制方式招录。交警部门在聘用协警时,要依据新《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尽最大可能为协警人员提供较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二)提高协警待遇,实行分层管理。财政部门应将协警人员工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来源。交警部门坚持“奖勤罚懒”的绩效激励原则,根据协警的工作年限、工作能力及工作成效等确定差别化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适时提高。
(三)严格培训考核,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提高协警队伍整体素质,就要积极做好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经常对其进行政治教育、法制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培训和工作业绩考核等,建立规范的竞岗和解聘机制,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切实稳定辅警队伍和提升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