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专题>市审计局专栏>审计文化>理论探讨
税制改革中应注意加强沟通协调
来源:盐湖区审计局 发表时间:2016-05-11 00:00

  近年来,我国的营改增范围有序扩大:从2013年8月起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4年1月起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营改增,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6年5月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

  原营业税由地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改征增值税后则由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营改增后由于国、地税系统征管信息不通畅、不共享,造成地税系统对改征增值税后纳税人户数及征管信息掌握不全面。为此,建议地税系统积极与国税系统协调,在全税系统不断完善升级的同时,尽早实现国、地税系统部分征管信息资源共享,增强合力,不断提高征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