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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运交节能〔2018〕37号
来源: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发表时间:2018-11-26 10:23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运城市委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运发〔2018〕23号)、《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运政发〔2018〕27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运政发〔2018〕28号)精神及工作任务,市局研究制定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年行动计划和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

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有力支撑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工作任务,制定本行动计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降低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目标,系统谋划,精准发力,持续开展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狠抓秋冬季污染综合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

  二、加强领导

  为扎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市局成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

  组           长:李晋学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解建功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孙正民    副调研员  

  副  组  长:   令狐东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权志学    党组成员、调研员

                       段建杰    副局长

                       王小成    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王全民    副调研员

  成      员:    朱振东    办公室主任

                      马茂畅    综合运输科科长

                      尚晓峰    运管处处长

                      董万哲    道路处处长

                      田向明    地方海事局局长

                      侯险峰    公交总公司总经理

                      乔鹏威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助理

                      柴文霞    节能减排中心副主任

                      王峰涛    技术科负责人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节能减排中心,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督办、总结上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柴文霞(兼)。

  三、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大幅减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0年,推动货物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有成效,多式联运积极发展,全市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公交车、出租车使用比例达80%,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公交车、出租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及老旧燃气车辆淘汰出营运市场,公路散货集装箱运输比例大幅提高。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在货物运输结构优化调整过程中维护好货运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制定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推动铁路货运比例大幅提升工作。积极宣传国家大宗物料和长远距离运输实行“公转铁”运输结构调整模式,支持引导大宗货物和长远距离运输实行“公转铁”运输。摸清货运企业运输现状,努力推进全市位于城市建成区及近郊区重点用车企业2018年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较上年明显减少。

  落实单位:市局综合运输科、市局运管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大力发展多式联运

  根据当地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实际建设情况,鼓励引导货运企业进行集装箱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

  落实单位:市局综合运输科、市局运管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

  优先发展城市公交车,鼓励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全市使用比例达80%以上。2020年9月底前,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公交车、出租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2018年12月底前,新增和更新纯电动公交车60辆,更新新能源出租车200辆。电动公交车保有量1168辆,比例达到69%。

  落实单位:市局综合运输科、市局客运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四)加快淘汰营运类老旧车辆

  严格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坚决杜绝已注销和已报废的车辆进入营运市场。加快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及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营运燃气车辆淘汰出营运市场。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2019年7月1日起,进入营运市场的运输车辆符合国六排放标准。2020年底前,全市完成国家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落实单位:市局综合运输科、市局运管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五)大力整治冒黑烟运输车辆

  2018—2019年秋冬季,大力整治冒黑烟运输车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整治企业内部大量使用严重超标排放车辆的违法行为。

  落实单位:市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局运管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六)源头强化营运车辆污染防治

  严把营运车辆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没通过环保检验的,坚决不予办理许可营运手续。维修单位、运输企业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对进入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的运输企业和维修单位,运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推进营运类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配合环保部门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并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同时与环保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有条件的县(市、区)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

  落实单位:市局综合运输科、市局运管处、市局客运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七)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2019年底前,按照环保部门统一安排,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进入划定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

  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中,配合环保部门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监督检查及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数据库建立。

  落实单位:市局道路处、市局地方海事局、市局技术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八)加强道路运输扬尘管控

  制定措施,鼓励引导企业加快发展封闭箱式货车、集装箱运输车,积极探索重型散装物料货车集装箱运输或硬密闭措施运输。积极推广使用物料表面喷洒覆盖剂等抑尘技术,严格散装物料运输源头装载监督管理。全市公路散货集装箱运输比例逐年提高,到2020年,全市公路散货集装箱运输比例在2017年基础上大幅提高。

  建立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公安交警部门配合的长效机制,对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存在随意抛洒行为的运输车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落实单位:市局综合运输科、市局运管处、市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九)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牵头做好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对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企业加大监管,严禁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的货运车辆出场(厂);严格落实货车“两检合一”政策;对营运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加强路面执法检查;按照要求对县乡公路进行养护管理和有关标志设置,市区过境县乡公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县城过境县乡公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以上;按照信用联合惩戒要求,对有关企业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管理和信用考核评价。

  落实单位:市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局综合运输科、市局运管处、市局道路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十)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配合秋冬季错峰生产做好错峰运输工作,制定错峰运输实施方案。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按照预警要求落实重型运输车辆要求。通过企业门禁系统数据、视频监控和监督检查等方式,监督企业错峰运输执行情况。

  落实单位:市局综合运输科、市局运管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十一)加强维修企业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强化对维修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维修企业建立维修服务明细单,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严禁非法改装、拆解,建立黑名单制度。

  落实单位:市局综合运输科、市局运管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十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保工作

  1.配合环保局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及减排清单。

  落实单位:市局节能减排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2.配合环保局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按照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制定行业具体实施方案,将攻坚目标、任务具体分解到相关单位,各任务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落实单位:市局节能减排中心、市局综合运输科、市局运管处、市局客运处、市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局道路处、市局地方海事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3.配合环保局夯实应急减排措施。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减排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落实重型运输车辆错峰运输,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运输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

  落实单位:市局综合运输科、市局运管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4.配合发改委、财政局、水务局支持车船和作业机械使用清洁能源、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以及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

  落实单位:市局运管处、市局客运处、市局地方海事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5.配合环保局建设完善遥感监测网络、尾气排放检验机构三级联网,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工作。

  落实单位:市局运管处、市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6.配合环保局、水务局做好推进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与重点河流的交通道路改线改道工作或建设防撞护栏工作。

  落实单位:市局道路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7.配合环保局、发改委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严守工作。2018年底前配合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2020年配合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落实单位:市局道路处、市局地方海事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生态文明建设是党之大计、国之大计、民之大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狠抓督办落实,全力保障顺利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管发展、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各落实单位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负总责,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在职责范围里承担相应责任。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压实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

  (三)严格考核问责

  要加强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市局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并核减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补助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