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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权由省级机构下放市级机构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8-11-14 12:54

行政职权由省级机构下放市级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8〕38号),涉及下列3项道路旅客运输行政许可由省级管理机构下放到市级管理机构。

(一)省内跨市行政区域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旅游、包车客运开业)。

(二)包车客运新增运力许可。该项包括省际、市际包车客运新增运力许可。

(三)旅游客运新增运力许可。该项包括省际、市际旅游客运新增运力许可。

 

特此公告

 

 

运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