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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市政府安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暨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来源: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发表时间:2018-08-17 10:11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落实市政府安委会第五次

全体会议精神暨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及各下属事业单位:

  8月5日,市政府安委会召开了第五次全体会议,会议通报了有关夏县“8.4”事故的有关情况,朱鹏市长就下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了重要指示。8月6日,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立即召开安委会全体紧急会议。现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如下意见,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狠抓责任落实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全面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专门盯,其他领导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主体意识,严格监督考核措施,确保责任到位、到岗、到人、到工作环节,坚决杜绝责任盲区。切实把抓安全贯穿到交通运输工作始终,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朱鹏市长要求市局主要领导每月督查检查不少于3次,各分管领导每月督查检查不少于4次。市局许可的“两客一危”、汽车租赁、出租汽车、水运企业等督查检查要全覆盖,非市局许可范围的企业抽查率要达到30%。县局要对辖区许可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班子成员每月至少检查5次。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抓好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把活动引向深入

    国务院安委办在约谈市政府时严肃指出问题:“对事故原因的分析不够准确,事故定性不能尽快确定,特别是对事故责任人处理不到位,尤其对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驾驶员和企业负责人处理不到位,提出的对策措施针对性不强”。所有的安全生产事故都是责任事故,都是违规违法违章造成的。不仅暴露出企业层面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保障水平低、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等问题突出,还反映监管层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要从属地责任落实是否到位、行业监管执法是否到位、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是否到位,组织体制涣散软弱,机制不健全,队伍保障涣散,执法不严,应急演练滞后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和深刻反思。

在已经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要持续引深,一是要通过分析研究事故背后的主观原因,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采取过硬措施,找准查实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研究对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二是要在组织范围上再扩大。扩大到交通运输系统各个领域,纵向延伸到社区和村,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实现全覆盖。三是要对前期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于应完成未完成,应整改未整改的要严肃追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视同发生事故进行处理。四是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监督。朱鹏市长要求,由各县(市、区)安委办拿出专项资金,设置举报奖励。

三、以“两客一危”企业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根据《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交安监发〔2017〕115号)和《运城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三年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运交安监〔2017〕11号)精神,继续深入开展“运城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三年综合治理”,进一步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和行管部门监管责任,彻底解决危货车辆违规挂靠问题,重点管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完善信息共享和安全监管机制,大幅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保障安全;二是根据《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晋旅发字〔2018〕106号)部署安排,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加大旅游包车的监管力度,消除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涉旅安全事故。

四、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实现“一杜绝”“两下降”

根据省厅《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从8月6日至11月15日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以“防风险、除隐患、强责任、建机制、抓落实”为主题,重点放在一线,切中要害,直击痛点,集中整治一批长期性、反复性、根源性瘤疾。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实现“一杜绝”“两下降”,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活动,做到“四

个培训”全覆盖

宣传教育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工作,警示教育是做好安全生产宣传的一项基本手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在“安全为我,我为人人”的主题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扩大宣传范围,深入到社区、农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要开展警示大教育。充分发挥市运管处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安全文明程度,达到宣传教育效果。三要做到“四个培训”全覆盖,即:各级政府安委会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分管安全领导要进行专题培训,切实强化和提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和履职能力;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对本部门的执法人员要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单兵”执法技能和素质;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能力;各单位各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对所属从业人员要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六、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通过安全生产八个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安全组织管理标准化,制度管理标准化,基础管理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档案管理标准化,安全作业标准化,信息管理标准化,安全体系标准化,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怎样做到位”的问题,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按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新组建企业应于正式运营6个月内向主管机关提出初次考评申请。所有应该纳入考评的企业,未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或经主管机关审核不合格的,企业应采取措施并可在3个月后重新申请考评,考评仍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其相应资质。

七、强化安全生产“三基建设”

要运用党建“三基”建设经验,强化安全生产的“三基”建设,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基层组织就是要把安全生产的层层组织体系落下去,落到村、落到社区、落到企业。基础工作要夯实,包括培训、警示教育等等,一定要打牢基础。基本能力,就是要抓安全工作要有能力、有素养、有专业。安全生产“三基”建设有助于提高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实施主体的能力、效率与动力,筑起从事前到事后,从开环到闭环,从局部到系统的安全堤坝。

八、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查检查,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13710”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为落实本制度的责任主体,其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安排事项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坚决杜绝敷衍搪塞、草率应付。要按时办结落实事项,见人见事,确保决策落地、安排落实、任务完成。市局将把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与评先评优、考核兑现挂钩,对落实不得力、组织不到位、责任不衔接、作风不扎实,效能低下甚至弄虚作假的要进行严肃问责,一票否决。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还与项目审批、资金补助直接挂钩,落实不力的,向县(市、区)政府发函进行督办。

九、加大安全生产问责力度

没有问责就没有真的安全。各单位各部门要吸取那些血的教训,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动员千遍万次,不如严厉问责一次;问责只有戳到痛处、穴处,相关人员才会真正树立“红线意识”,才会真正居安思危,把生产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伤害。驻局纪检组和党委纪委,尤其是党委纪委要把责任落实和问责追责统一起来,就要按照不担当就要担责、不负责就要被追责的要求,以强有力的问责追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的强大推动力。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