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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运城市农村居民收入状况简析
发表时间:2019-03-27 10:00

2018年,运城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上下以“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为总抓手,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举措落地生根,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

一、农村居民收入稳步提升,增幅居全省前列   

2018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916元,首次突破“万元”关,比上年增加924元,增长9.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收入总量在全省排第八,增速在全省排第四。

二、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城乡差距继续缩小

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增幅2.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以农村为1的城乡收入比)为2.67,比去年同期的2.73缩小0.06。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三、四项收入均实现稳步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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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2018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990元,同比增加317元,增长6.8%,增速比上年(7.3%)回落0.5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4.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2个百分点。

二是经营净收入平稳增长。2018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3831元,同比增加147元,增长4.0%,增速比上年(0.9%)提高3.1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5.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5个百分点。

三是财产净收入略有增长。2018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413元,同比增加13元,增长3.4%,增速比上年(4.1%)回落0.7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1个百分点。

四是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2018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682元,同比增加446元,增长36.1%,增速比上年(26.9%)提高9.2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8.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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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收入来源分类来看,如图一所示2018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5.7%、35.1%、3.8%、15.4%,其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所占比重相比去年均有所下降,分别下降1.1、1.7、0.2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所占比重比去年同期提高了3.0个百分点,这主要得益于我市贯彻落实改善民生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扶贫力度空前加大,低保、医疗标准陆续提高,惠农补贴陆续发放到位。

转移净收入无论是从增速上,还是从占比上,都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表明居民收入增长的方式有所改变,居民收入增长过度依赖于工资性收入有所缓解,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脱贫攻坚成效明显,贫困县农民收入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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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我市继续深化产业扶贫,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各项扶贫政策精准落地见效,脱贫攻坚成效明显,贫困县农民收入大幅上涨。2018年万荣、垣曲、平陆三个摘帽贫困县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9956元、7576元和777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12.7%和12.8%,2017年已脱贫的闻喜县和夏县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增速分别为9.4%和9.3%,均高于全省及全市平均水平。

2018年,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250元,比上年增长920元,增长12.6%,我市贫困县万荣、垣曲、平陆收入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