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专题>市人社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部门文件
关于批转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文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运人社职字〔2019〕23号
发表时间:2019-09-06 18:07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文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96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度全市艺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19年度全市艺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艺术系列《试行条例》、运人职字[2006]34号、运人社职字[2016]9号、运人社职字[2017]16号、运人社职字[2018]15号、运人社职字[2019]1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文化旅游系统及相关专业情况,现将2019年度全市艺术(包括电影放映、检片)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评审者必须是全市各类型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在艺术(包括电影放映、检片)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截止2019年12月31日前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批准延长退休人员除外)、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评审者必须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执行党的文艺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社会主义服务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考核要求。申报评审者,必须参加年度考核。正常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都在合格以上;破格晋升人员,需任期内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3.晋升中级的学历要求。申报评审中级职务者,要求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其中,舞蹈、戏剧、戏曲、曲艺、杂技演员,戏曲演奏员、舞台技术和电影技术人员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本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原件为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学历不能按有效学历对待,其它任何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学历的依据。

4.晋升中级的任现职年限要求:

硕士研究生毕业见习期满后,工作2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任现职(助理级)满4年。

大学专科、中专毕业,任现职(助理级)满5年。

关于任现职年限的计算,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务之当年算起,实算至2019年年底。如要求任现职满4年,今年申报要求现聘任时间应为2015年年底之前。

5.晋升中级者在任职年限符合要求的同时,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还要求符合的条件是:高中及以下学历满15年,中专学历满10年,专科学历满8年,本科学历满6年。(以上学历均指第一学历)

工作年限的计算,自参加工作至当年算起,实算至2019年年底。即:高中毕业2004年12月底前工作的满15年,2005年1月工作的不得按15年满计算,其它以此推算。

6.各类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未按规定考核初聘相应职称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符合下列要求的,可以直接申报艺术系列中级职称:大学专科学历满8年,本科学历满6年。(以上学历均指第一学历)

(二)晋升中级的业务量化条件

1.晋升三级编剧、导演、作曲、指挥任职资格,任职期内须有一部以上作品在地市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或排演、上映、播出,或合作的作品须有两部以上在地市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或排演、上映、播出。

2.晋升三级演员任职资格,任职期内需在本团演出或保留剧(节)目中担任两个以上主演或次主演(艺术骨干),并且年演出场次须达到本团演出场次的80%以上。

3.晋升三级演奏员任职资格,需具有较好的协奏能力,能较好地理解作品的风格、内涵以及指挥意图并付诸实践,合奏意识好,能圆满完成本团分配的任务,在本团乐队中能起骨干作用,任职期内年演出场次占本团演出场次的80%以上。

4.晋升三级美术师、摄影师、舞美设计师任职资格的艺术表演团体专业人员,需有独立的创作能力和合作技艺,能圆满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创作和设计任务,其它美术与摄影专业人员有5件作品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或3件参加省级以上作品中获等级奖。

5.晋升舞台技师、放映技师、检片技师、录音技师任职资格,需要熟悉掌握舞台制作和技术操作技巧,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能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分配的舞台技术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在演出中能取得较好的演出(放映)效果;能较好地完成一台大型和五台以上中小型剧(节)目的舞台技术工作。

6.上述各类专业人员需获得地市级以上的个人专业等级奖一项;其中编、导、指人员在本人所编、导、指的剧(节)目获奖中可算一个个人奖;舞蹈演员的群舞表演,获两个以上剧(节)目奖可算一个个人奖;演奏人员、舞台技术人员在担任所演的剧(节)目获奖中可算一个个人奖。

(三)初级(助理级)评审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应具备专业理论知识,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从事本专业所具备的素质和技能,有一定的培养前途。

(四)落实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政策。

贯彻落实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精神,做好我市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派出地参加职称评审的,免于参加各部门自行设置的评审前业务能力测试(考试)。对论文、科研成果不做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经派出单位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派出地继续有效,不需重新确认。

三、破格评审条件(晋升中级者)

1.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人员,取得中专学历者,从事本专业工龄需连续满15年,高中及以下学历者,从事本专业工龄需连续满18年。

2.凡破格晋升者取得的业绩成果在质量和数量上需明显优于正常晋升人员,需有一个地市级专业个人最高奖或省级等级奖。

四、对特殊人才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按市人社局运人职字(2006)136号文件执行。

五、其它有关事项

(一)申报程序: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运城市艺术系列中级评委会。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集中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二)报送材料时要出具推荐函。推荐函的内容包括:推荐过程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三次公示(三次公示分别为:评审条件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以及单位鉴定意见公示);被推荐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材料证件是否真实;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平时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要求单位审核材料的责任人在推荐函中签名。

(三)转系列评审者,须有1年以上本专业的工作实践,经考核符合本系列评审条件。

(四)按照有关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一般不越级晋升。

(五)奖励是指由地市、县政府和地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获得的本专业奖励。在艺术系列评审过程中,二个县级最高奖可按一个地市级等级奖计算。

(六)凡申报晋升中级者,需要用于答辩的专业论文一篇,并参加相关知识能力问答和论文答辩。

(七)报送材料从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运城市人社局板块下载,《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承诺书中有本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正反面打印,胶印装订。

(八)报送材料的同时交一寸免冠照片1张(办理资格证书使用),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评审职称名称。

(九)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报申报评审材料,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1至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批评。

(十)市人社局将分别对评委会收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进行抽查,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否决。

(十一)凡有下列行为之一,根据晋人社职字[2011]75号文件,不得参加评审。

1.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单位分配的任务;

2.任职期间达不到单位规定的工作量;

3.伪造学历、学位、获奖证书;

4.谎报、剽窃成果、成绩;

5.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十二)报送材料时间从2019年9月16日起至2019年10月20日,过期不候。联系电话:0359-2360830。

 

 

 

 

 

 

 

 

 

 

 

 

 

 

 

 

 

2019年度全市群众文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19年度全市群众文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群众文化系列《试行条例》、运人职字[2006] 34号、运人社职字[2016]9号、运人社职字[2017]16号、运人社职字[2018]15号、运人社职字[2019]1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文化旅游系统及相关专业情况,现将2019年度全市群众文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评审者必须是全市各类型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在群众文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截止2019年12月31日前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批准延长退休人员除外)、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申报评审者必须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有为社会主义服务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群众文化事业,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考核要求:申报评审者,必须参加年度考核,正常晋升人员,须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都在合格以上。

(二)初级(助理级)评审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4.具备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能力,熟悉艺术馆、文化馆(站)工作职能,能完成本专业工作,写出一般性研究报告和总结。

(三)落实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政策。

贯彻落实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精神,做好我市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派出地参加职称评审的,免于参加各部门自行设置的评审前业务能力测试(考试)。对论文、科研成果不做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经派出单位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派出地继续有效,不需重新确认。

三、其它有关事项

(一)申报程序: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运城市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评委会。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集中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二)报送材料时要出具推荐函。推荐函的内容包括:推荐过程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三次公示(三次公示分别为:评审条件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以及单位鉴定意见公示);被推荐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材料证件是否真实;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平时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要求单位审核材料的责任人在推荐函中签名。

(三)转系列评审者,须有1年以上本专业的工作实践,经考核符合本系列评审条件,按照有关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不越级晋升。

(四)报送材料从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运城市人社局板块下载,《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承诺书中有本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正反面打印,胶印装订。

(五)报送材料的同时交一寸免冠照片1张(办理资格证书使用),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评审职称名称。

(六)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报申报评审材料,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1至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批评。

(七)市人社局将分别对评委会收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进行抽查,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否决。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审。

1.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单位分配的工作;

2.任职期间达不到单位规定的工作量;

3.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

4.谎报、剽窃成果、成绩;

5.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九)报送材料时间从2019年9月16日起至2019年10月20日,过期不候。联系电话:0359-2360830。

                

 

 

 

 

 

 

 

 

 

2019年度全市图书资料系列初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19年度全市图书资料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图书资料系列《试行条例》、运人职字[2006]34号、运人社职字[2016]9号、运人社职字[2017]16号、运人社职字[2018]15号、运人社职字[2019]1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文化旅游系统及相关专业情况,现将2019年全市图书资料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评审者必须是全市各类型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在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截止2019年12月31日前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批准延长退休人员除外)、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申报评审者必须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有为社会主义服务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图书馆事业,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考核要求:申报评审者,必须参加年度考核,正常晋升人员,须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都在合格以上。

(二)初级(助理级)评审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4.具备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能力,掌握工作方法和技能,有外语知识,能写出一定水平的工作总结、报告。

(三)落实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政策。

贯彻落实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精神,做好我市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派出地参加职称评审的,免于参加各部门自行设置的评审前业务能力测试(考试)。对论文、科研成果不做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经派出单位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派出地继续有效,不需重新确认。

三、其它有关事项

(一)申报程序: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运城市图书系列初级评委会。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集中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二)报送材料时要出具推荐函。推荐函的内容包括:推荐过程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三次公示(三次公示分别为:评审条件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以及单位鉴定意见公示);被推荐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材料证件是否真实;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平时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要求单位审核材料的责任人在推荐函中签名。

(三)转系列评审者,须有1年以上本专业的工作实践,经考核符合本系列评审条件,按照有关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不越级晋升。

(四)报送材料从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运城市人社局板块下载,《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承诺书中有本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正反面打印,胶印装订。

(五)报送材料的同时交一寸免冠照片1张(办理资格证书使用)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评审职称名称。

(六)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报申报评审材料,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1至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批评。

(七)市人社局将分别对评委会收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进行抽查,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否决。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审。

1.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单位分配的工作;

2.任职期间达不到单位规定的工作量;

3.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

4.谎报、剽窃成果、成绩;

5.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九)报送材料时间从2019年9月16日起至2019年10月20日,过期不候。联系电话:0359-2360830。

 

 

 

 

 

 

 

 

 

 

 

 

2019年度全市文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19年度文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运人社局发[2018]15号、运人社职字[2019]12号,结合我市文博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度我市文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全市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在博物馆陈列、展览、文物、考古研究、发掘,古建筑保护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和文物科技保护、文物信息网络以及文物鉴定、文物勘察、文物安防、文物经营等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人员,符合申报评审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审。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1.截止2019年12月31日,年满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批准延长退休的人员除外)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执行的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内;2.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人员。

二、评审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文博事业,恪守职业道德,积极为发展文博事业贡献力量。

(一)任职年限条件。

1.文博管理员任职年限条件:

大、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见习1年期满。

2.文博助理馆员任职年限条件:

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者;

大学专科毕业,担任文博管理员2年以上者或从事专业工作3年以上者;

中专毕业,担任文博管理员4年以上者或从事专业工作5年以上者。

(二)学历要求。

关于学历的认可,以申报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原件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学历依据。

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工作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否则不能作为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

(三)年度考核要求。

申报评审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且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任期内近2年连续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可优先推荐申报。

三、评审材料

1.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过程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三次公示(三次公示分别为:评审条件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以及单位鉴定意见公示);被推荐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材料证件是否真实;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平时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要求单位审核材料的责任人在推荐函中签名。

2.证书、证件。任现职以来的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文博专业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申报者)。

3.《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一式3份(需胶封)。各项栏目内容填写要准确、规范(贴2寸免冠彩色近照)。单位意见要明确,签字、盖章等手续要完备,不得有空栏。

4.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近5年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栏目要填写清楚、准确,单位意见要明确。

5.《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考评表》一式15份(用A3纸打印),单位人事部门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推荐单位要负责审查核实,需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对于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等现象,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

四、申报程序

个人申请,用人单位(组织)审查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博系列初评委办公室推荐。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审查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有关材料,做到真实可信,客观公正,市人社局将分别对评委会收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进行抽查,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否决。

有关内容请登陆运城市人民政府(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板块)查询,本安排意见中未涉及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时间要求和报送地点

申报材料时间:2019年9月16日—10月20日

报送材料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3969号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515房

联系人:236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