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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转市中小企业局2019年度全市非公有制(乡镇)企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运人社职字〔2019〕16号
发表时间:2019-09-06 17:59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中小企业局关于2019年度全市非公有制(乡镇)企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96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度全市乡镇企业工程系列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2019年度乡镇企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运人社职字201912)要求和《山西省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晋人职通字[2000]79号)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40号令《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市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实际,现就2019年度全市乡镇企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在我市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截止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批准延长退休的人员除外)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内。按照本安排意见申报评审取得的任职资格,只在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中有效

    二、评审条件

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工作应坚持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原则,以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技术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

(一)品德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申报乡镇企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任职要求

1.初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具有本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专2年,本科1年)。能胜任本职工作,在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中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具有本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大专4年,本科3年);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本科6年,硕士研究生2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能独立承担较复杂的生产技术和管理工作,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并取得一定成绩;能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合理组织生产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三、落实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政策

贯彻落实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精神,做好我市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派出地参加职称评审的,免于参加各部门自行设置的评审前置业务能力测试(考试)。对论文、科研成果不做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对继续教育学分不做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经派出单位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派出地继续有效,不需重新确认。

四、评审程序

1.推荐。评审范围内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表样见附件1)并整理相应申报评审材料,经所在企业审查同意,报县(市、区)中小企业局审核汇总,然后由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函向市乡镇企业中级评委会推荐。

2.评审。由市乡镇企业中级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现场考试或答辩(初级只进行考核)的方式,对参评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逐一进行考核评议。

3.审批。市中小企业职改办将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报市人局批准行文,颁发任职资格证书。

4.聘任。各企业根据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从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中聘任,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五、申报材料要求

1.《评审表》中级一式3份,初级2,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胶装)

2.《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登记表》(打印两份),并报电子版。

3.学历证书原件(附复印件1份)。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资格证、聘任书(原件、复印件1份)。

5.任职期满考核表一份。

6.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份。

7.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2份(打印)字数在1000字以上。

8.申报中级人员答辩论文一式2份(打印)字数在2000字以上。

9.论文、论著、获奖证书、有关说明业绩情况的资料。

10.《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考评表》15份(用A3纸打印)。

    六、其它有关问题的说明

1.根据晋人职通字[2001]45号文件精神,实行“三公示制度。单位对评审条件、拟推荐人员的条件及单位鉴定意见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逐级上报。

 2.评审条件中的学历是指:学历以申报时已取得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为准。符合申报评审业绩条件的人员取得的大、中专院校本专业主要科目(三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班结业证书,在申报评审职称资格时,可按同等学历对待。

3.任职年限按实足年度实算,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912月31日。(例如:本科毕业申报中级人员任职年限为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以此类推。

4.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审查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有关材料,做到真实可信,客观公正,对在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方面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当年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5.报送材料时间:2019916日至1020,逾期不再受理

有关内容请查询: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附:乡镇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考评表

3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考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