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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转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运人社职字〔2019〕18号
发表时间:2019-09-06 17:56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19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96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19年度运城市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市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40号令)、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运人社职字2019〕12号)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现将2019年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申报范围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在农业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受身份限制。

(二)以下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国家公务员(含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批准延长退休的人员除外)。

3.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并在受处分期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勇于改革创新,热爱“三农”。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条件。

(二)学历和任职年限

1.申报中级职称: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助理工作满5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助理工作满4年;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助理工作满2年;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申报助理级职称: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员工作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员工作满2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原件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不能做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三)专业工作年限           

申报中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高中毕业工作满15年以上;中专毕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专科毕业工作满8年以上;本科毕业工作满6年以上(以上均指第一学历)。

(四)能力和业绩

1.申报中级职称,在任现职期间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2)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3)作为主持或技术骨干能够制定农业新技术的实验、示范、推广工作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对当地农业生产起到重要的指导意义,被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2.申报助理级职称,在任现职期间参与本单位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五)学术、技术条件

1.申报中级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家正式出版的刊物上,独著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一篇(不少于2000字)。

2)在市级以上正式出版的报纸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科普文章5篇以上。

3)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调研报告、项目方案、专利成果、标准制订、技术规程、技术推广总结等。

4)在任助理级专技岗位期间内,编印本专业技术培训教材2万字以上。

2.申报助理级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报纸或刊物上独立发表一篇以上专业技术文章。

2)参与本专业科技推广项目的试验和示范工作,独立完成项目工作总结。

(六)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及我省有关要求,申报评审者任现职期间,每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

(七)考核条件 

申报人员任现职期内近4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开设绿色通道

(一)根据运城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运办发2018〕2号)精神,对能力、业绩、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第一学历为中专、大专、本科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专业工作年限分别满15年、10年、8年,在聘任初级职称的第2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二)对县级以下长期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但业绩、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职称,学历可放宽到中专,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任职期间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或农村承包奖,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三等奖以上,或者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额定人员;(2)任职期间获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3)任职期间在国家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

(三)落实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政策。贯彻落实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精神,做好我市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派出地参加职称评审的,免于参加各部门自行设置的评审前业务能力测试(考试)。对论文、科研成果不做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经派出单位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派出地继续有效,不需重新确认。

四、 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请。专业技术人才应根据申报条件,如实填写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填写最新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单位民主评议。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严格实行“三公示”制度,对评审条件、个人申报材料、单位鉴定意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逐级审核审报。市直相关单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推荐函,报送至市农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委会进行审核评审;各县(市、区)申报材料,经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并出具推荐函,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事部门统一报送至市农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委会进行审核评审。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1.推荐函(包括推荐过程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三公示”,被推荐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材料证件是否真实,审核责任人签名)。

2.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审核意见(须包括三次公示情况)、“三公示”原件、复印件(或照片、截图)。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网上下载,双面打印、胶装)。

4.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考评表》(一式20份,网上下载,A3纸打印)。

5.4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原件、复印件)。

6.学历证书、专业培训结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科技成果证件(原件、复印件)。

7.2018年度干部个人能力提升档案(复印件)。

8.任现职期间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不少于2000字)。

9.著作、论文或其它:任现职以来出版的著作(需附著作封面、目录和部分内容)以及公开发表在国家正式刊物上的学术论文(需附刊物封面、目录和具体内容以及网上检索页)。或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调研报告、项目方案、专利成果、标准制订、技术规程、技术推广总结等。并选代表自己专业技术水平的论文作为答辩论文。

10.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办理资格证书使用),照片装入信封、信封上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评审职称名称。

以上所有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加盖申报人员单位公章。 

、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程序。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二)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年申报资格

(三)加强监督监管。市人社局将对评委会收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进行抽查,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否决。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为保证工作秩序和审核质量,请提前通过电话预约后再来报送。收审材料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至10月20日,逾期不再接收。 

报送地址:运城市农业农村局三楼人事科(运城市河东东街159号),联系电话:0359-2066365。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申报人员填写所需表格请登录运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ncheng.gov.cn),通过首页底端的网站导航前往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载专区→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表格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