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2019年度全市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度全市技工学校教师系列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19年度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指导和管理下,由运城市农业机电工程学校(太原科技大学运城工学院、运城市高级技工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根据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运人社职字〔2019〕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暂行规定》,结合我市技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实际情况,现就2019年度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评审范围
全市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非公组织举办的技工学校中,从事技工教学、教育研究的教师,并符合相应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评审。人事档案、行政关系不在本校正式管理的返聘、外聘教师或非公组织举办的技工学校教师申报时,须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截至2019年12月底前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批准延长退休人员除外)、国家公务员(含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二、评审类型
助理讲师、初级实习指导教师
三、评审条件
(一)助理讲师
1.政治条件
(1)申报评审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在教学岗位上见习期满,年度考核合格。
(2)从事地方戏曲、舞蹈及其它特殊专业(工种)技术教学工作的教师,大学专科毕业后,在教师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
3.教师资格条件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教师资格证,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4. 业绩成果条件
独立讲授一门以上基础课或专业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年平均授课不少于320课时。兼职教师年平均授课不少于160课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钻研教学业务、探讨教学规律、创新教学方法,自己撰写教育教学研究报告、教学经验总结、教学案例(反思)一篇(1500字以上)。
(2)近一年教案一份。
(二)初级实习指导教师
1.政治条件
(1)申报评审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在教学岗位或实践教学岗位上见习期满,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实验(实训)工作3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在实验(实训)室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
3.业绩成果条件
主持一个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工作,完成一门以上实验(实训)课程的教学任务,对实验或实训的仪器、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在实验室建设、科技成果运用方面获得过学校一次以上表彰,或在任期内获得市级一次以上表彰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
(2)钻研业务,自己撰写实验报告、案例一篇(1500字以上)。
四、学历认可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不相近学历,不能作为参评相应任职资格的有效学历。
五.严格申报程序
各单位组织申报时要严格实行三次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未办理人事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由各县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到运城市技工初级评委会。
六.严肃纪律,明确责任
技工初级评委会、用人单位及其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接收审核申报材料,要对申报人员填写的内容、业绩成果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证书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做到责任到人,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层层把关。对不执行规定,不按程序操作,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等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制。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推荐表和申报表中相应位置,对申报人填报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签字确认。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律取消当年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
七、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一份;
(2)推荐函(各县人社局)
(3)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要求:1.网上下载的评审表必须胶封;2.评审表后承诺书必须签字盖章);
(4)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毕业证(所有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原评审表或聘书与资格证(其他系列转评助理讲师、初级实习指导教师,原件、复印件各1份)
(7)考核表(规定年限内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荣誉证、获奖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9)转正定级表或最新工资调资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单位申报时的公示材料,并将公示情况填入评审表(三次公示:评审条件公示、符合条件名单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 )
(11)近一年任教学科教案一份;
(12)课程表一份(必须有教学部门负责人签字);
(13)每人再交近期红底小1寸免冠彩照一张,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任教学科名称(办资格证用)。
注意事项:
(1)除花名表、推荐函、教案、评审表外,以上所有复印件全部使用A4纸,加盖学校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原件在呈报材料时经审查后返还本人。
(2)报送时间:2019年9月16日—10月20日。
(3)报送程序:申报初级职称,由各县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到运城市技工初级评委会。
(4)报送地址:运城市农业机电工程学校(太原科技大学运城工学院、运城市高级技工学校)送交材料。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6300131(办) 13934888807(手机)
(5)有关详细内容登录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后进入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板块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