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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转市委党校2019年度全市党校系统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运人社职字〔2019〕17号
发表时间:2019-09-06 17:5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委党校关于2019年度全市党校系统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96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度全市党校系统教师中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19年党校系统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市委党校具体组织实施。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党校工作的实际,现将2019年度全市党校系统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参评人员必须是全市各级党校中从事教学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截止20191231日前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批准延长退休人员除外)、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已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以申报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凡申报党校系统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有较为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努力探索和研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新问题;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自己;在教学中能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有良好的思想作风;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同时必须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

2.学历要求: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原件为准(含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等后取学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学历不能按有效学历对待,其他任何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3.任现职年限要求:

任现职年限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被单位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并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时间。

1)申报评审讲师

大学本科毕业任助讲或助教须满4年以上;

硕士研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工作2年以上。

2)申报评审助理讲师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关于任现职年限的计算,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占用本单位空缺岗位职数聘任相应职务之实际时间算起,实算至申报当年年底。具体计算是:以2019年申报为例,201512月底聘任的到今年按4年聘任期满计算,20161月聘任的不得按4年聘期计算。

4.晋升中级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高中满15年,中专满10年,大学专科满8年,大学本科满6年(以上均指第一学历)。工作年限的计算,自参加工作之实际时间算起,实算至2019年年底。例:高中毕业为200412月底工作的到今年按15年满计算,20051月工作的到今年不得按15年满计算,其它以此推算。

(二)业务量化要求

1.晋升讲师任职条件

1)完成本单位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任职期间发表地(市)级两篇或省级1篇论文,每篇不少于2000字(合著者均按二分之一折算)。

2.晋升助教(助讲)任职条件

完成单位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按照上级要求,对于在上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未予参评或参评未通过者,下年度若仍没有较为突出、明显的专业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一般不予再次申报。

三、绿色通道

根据运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运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为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对能力、业绩、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虽不达规定学历,但确有真实才学、在教学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申报

(一)基本条件

第一学历为中专、大专、本科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专业工作年限分别满15年、10年、8年,在聘任初级职称的第2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二)业务条件

1.科研成果须有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论文两篇(第二作者折一篇且2000字)以上;

2.每年完成本单位规定教学工作量的2倍以上;

3.获得如下奖励其中一项:入选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经验交流会优秀教学研究成果及以上奖项、荣获省级及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程奖、省级及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教材奖、全省或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经验交流会优秀教学研究成果优秀奖及以上奖项、全省或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赛讲优秀奖及以上奖项、受到地市级以上奖励。

四、落实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政策

贯彻落实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精神,做好我市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派出地参加职称评审的,免于参加各部门自行设

置的评审前业务能力测试(考试)。对论文、科研成果不做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经派出单位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派出地继续有效,不需重新确认。

、其他要求

(一)按照运人社职字〔201912号文件要求,继续实行个人申请单位民主评议出具鉴定意见、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申报的办法。单位民主评议时,要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具备条件的单位由7人以上同行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出具鉴定意见。

(二)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各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严格实行三公示制度,对评审条件、个人申报材料、单位鉴定意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集中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报送材料要出具推荐函。推荐函的内容包括:推荐过程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公示;被推荐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材料证件是否真实,并要求单位审核材料的责任人在推荐函中签名。

(四)申报人员应根据申报条件,如实填写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填写最新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在单位要严格落实审核责任。个人和单位必须在评审表中所附真实性承诺书中签字确认。若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批评。

(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分别对评委会收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进行抽查,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否决。

、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运城市党校系统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送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格必须填写完整,须胶封后上报。相关表格登录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后进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板块下载;评审表中工作(聘用)单位鉴定意见栏由所在单位填写,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主管部门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意见由主管部门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填写,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县(区、市)人社局审核意见栏由县(市、区)人社局审核,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报运城市党校系统中初级评审委员会收审。

(三)凡申报时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都要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申报者在上报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并加盖单位人事(职称)印章。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不得在评审条件规定量化业绩内计算,只能作为参考条件。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以后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答辩论文须为符合要求的新发表论文。

(四)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报有在党校系统教学中讲授课的教学资料。

(五)近4年年度考核表。

(六)本人转正定级表原件与复印件。

(七)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须报验本人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科研成果的原件复印件。以上复印件用A4纸张装订成册。

(八)评审表中任现职后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的统计时间,截止2019831号,并经由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加盖公章。

(九)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考评表一式14份(用A3纸张打印)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十)报送材料的同时交本评委会一寸免冠照片1张(办理资格证书使用)装入信封,信封上注明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评审职称名称。

(十一)报送材料时间2019916日至20191020日,过期不候。

(十二)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59-20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