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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发表时间:2018-11-26 09:26

  受理范围:市直国有企业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下岗、失业职工。

  项目依据:《山西就业促进条例》、《山西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职业介绍机构办事程序的通知》、《山西省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第74号)。

  办理程序:

  1、用工单位:办理事务代理──审查档案资料和劳动者身份──为委托单位写明《接受档案材料清单》──向委托人发放《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册》──事务代理机构将代理的档案归类、编号、登记造册

  2、劳动者:本人办理──审查档案者资料和劳动者身份──为委托人写明《接受档案材料清单》──发放《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册》──事务代理机构将代理的档案归类、编号、登记造册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收费情况:不收费

  一次性告知材料:

  1、用工单位办理需提供单位委托书和代理人员花名册;

  2、本人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一张,解除劳动合同书。

  承办科室:运城市劳动力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科

  办公地点:中银大道19号市人社局南楼1层业务大厅

  咨询电话:0359-2223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