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
发表时间:2018-11-26 09:25
受理范围:市直事业单位。
项目依据:《运城市人事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
办理程序:递交相关资料──经办人审核──科长审批 ──聘用合同鉴证
办理时限:周一、周二随到随办。
收费情况:每人8元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关于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77号)
一次性告知材料:
1、运城市事业单位合同鉴证通知单;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聘任花名册;
3、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聘用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4、聘用合同一式4份;
5、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备案表(一式4份)并加盖公章与电子版。
承办科室:运城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开发培训科
办公地点:运城市人才市场(市体育馆一层)
咨询电话:0359-261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