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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发表时间:2018-11-26 08:59

  事项名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承办单位:运城市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办事依据:《山西就业促进条例》;山西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职业介绍机构办事程序的通知》;《山西省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第74号)

  办事程序:

  用工单位办理事务代理:委托单位向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出示单位委托书、花名册──审查档案资料和劳动者身份;为委托单位写明《接受档案材料清单》──向委托人发放《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册》──事务代理机构将代理的档案归类、编号、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劳动者本人办理:审查档案者资料和劳动者身份;为委托人写明《接受档案材料清单》──事务代理机构机构将代理的档案归类、编号、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发放《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册》。

  一次性告知所需资料:1.用工单位办理需提供单位委托书和代理人员花名册。2.本人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一张,解除劳动合同书。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收费情况:不收费

  咨询电话:2223577   联系人:人事代理科 李优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