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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运城市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公告
发表时间:2019-08-15 10:51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9〕2号)精神,按照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关于实施三年五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19号)、运城市人社局《关于实施三年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运人社局发〔2019〕25号)要求,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现面向各类企业及用人单位征集就业见习岗位。

  一、就业见习单位

  就业见习单位的岗位要与见习人员所学专业或技能技术相匹配,与地区产业发展导向及市场需求相适应,具有一定的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切实有利于提高见习人员的就业实践能力。优先选择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范、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历史留用率较高的单位,以及本地区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作为见习单位。

  二、就业见习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

  高校毕业生范围:在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以及省外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就业见习时间及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运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

  四、就业见习岗位申报时间、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2019年8月15日-2019年8月30日(截止办理)。

  申报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见习岗位、数量、期限、条件和要求)。

  申报地点: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中银大道19号北楼417房)

  联系电话:0359-2089925

  联 系 人:杨永清 

  附件:1.运城市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附件1运城市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doc

 2.运城市就业见习岗位审批表 

附件2运城市就业见习岗位审批表.xls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