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7日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来源:运城日报
发表时间:2019-02-28 09:14
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峰所作的《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运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落实、稳进、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