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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重在提升
来源:运城日报 发表时间:2019-01-04 08:43

2019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3年周期中关键性的一年,做好今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至关重要。我们要在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上,凝心聚力,整体推进,全面提升,为我市获得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创造良好的条件,做好充分的准备。

提升思想认识。思想决定行动,从2018年对市直各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考核的结果中获悉,有不少单位,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生动实践,是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的重大举措,是“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运城当前和今后发展的一件大事要事。新年伊始,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与工作职责相衔接、同部署、同落实,经常抓、长期抓、常抓不懈。

提升责任意识。各部门“一把手”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具体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细化目标,敲定任务,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明确创建工作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要建立建账、对账、交账、销账的工作保障措施,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提升创建标准。要对标创建,提质达标。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以及市创建办印发的《运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对照2018年测评考核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查漏补缺,厘清本部门本单位承担创建工作任务的工作要求,工作标准。任务要一个一个明确,指标要一个一个细化,标准要一项一项量化,责任要一个一个落实,对每项工作都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要不降低一个标准,不放过一个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每一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任务保质保量达到要求标准。

提升市民素质。要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使其融入市民教育全过程,内化为人民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民的自觉行动;要大力弘扬运城耕读传家、崇文尚礼、吃苦耐劳、勤俭持家、包容友善、勤奋进取的优良传统,在更大更广的范围内重塑运城人良好的精神风貌;要大力推进志愿者服务,拓展志愿服务载体,丰富志愿服务活动的内涵,引导形成助人为乐、甘于奉献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弘扬守信光荣的传统美德;要大力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传递崇德向善的强大正能量。要坚持正面引领和反面教育相结合,通过设立“曝光台”等形式,让文明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成为市民行动自觉。

提升考核效力。要进一步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方案,纳入市委考核办工作范围之内,建立并完善能定责可追责的考核机制。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绩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评估领导干部能力的重要内容。由市创建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评小组进行专项考核、项目考核、目标考核、季度测评年终考核,将分值计入市委考核办对各单位的考核总分。要实行“3+1”考核,年初承诺,年终兑诺,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考核目标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上下同欲者胜,同舟共济者赢。全市上下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要有一抓到底的狠劲,一以贯之的韧劲,一鼓作气的拼劲,一流工作的心劲,奋力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档升级,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