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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贵在落实
来源:运城日报 发表时间:2018-10-09 10:16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已确定。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就是落实。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没有落实,再好的蓝图也是纸上谈兵,再好的方案也是空中楼阁。我们要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篇大文章,必须在落实上下功夫。

盯准目标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运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即2018年为创建基础年,2019年为创建提升年,2020年为创建实现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目标要求,长计划、短安排,完成好2018年工作任务,做好2019年工作安排,规划好2020年工作布局,并拿出每年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每年的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按时按期完成。构建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的分工负责制度,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有效落实、有力推进。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机构网格化,建立市、区、街道办、社区、楼院五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压实责任抓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由三大板块、12个测评项目、90项测评内容、18条测评标准组成。每年的测评验收资料申报上报110个测评报告;实地考察57项测评内容,涉及41个责任单位;问卷调查涉及172项指标、20条测评内容,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市直各单位、盐湖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都承担着十分繁重的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承担的任务,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逐条逐项分解到人,要实践到月到日,责任到人到岗,织密责任网,签订责任书,列出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和任务图,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提高责任效能,以责促效,以责问效。

督查考核抓落实。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点,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运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盐湖区和市直八个工作组考核办法》《运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乡镇、街道和社区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考评,定期排队,曝光通报,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领导及责任人要诫勉谈话,问责处理;对多次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严格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要建立督查工作制度,对各单位、各部门履行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高密度、多轮次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全面督导和专项督查,坚持每月督查、每季排查、定期排队。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定期不定期地督查,对各项工作任务全程跟踪、动态管理,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跟进解决,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扎实推进,一个方案一个方案有序落实,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青山不放松,真抓才能攻坚克难,实干才能梦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