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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从我做起
来源:运城日报 发表时间:2018-09-21 10:54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覆盖面广、涉及面大、关联度高的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举全市之力,万众之心,全党动员,全民参战,携手同创共建。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有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运城振兴崛起的战略中去思考、去谋划,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提升城市品牌、优化发展环境、增加人民福祉这一高度来定位来把握,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履职尽责,落实好完成好《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所承担的各项任务;要牢固树立抓创建就是抓发展,抓创建就是树形象,抓创建就是惠民生,抓创建就是转作风,抓创建就是执政为民的理念;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经常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扛在肩上、拿在手上、记在心上,持续推动久久为功。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党员干部要示范引领。党员干部要积极带领广大市民参与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去,密切配合社区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党员干部帮建共创活动;要做好文明城市的宣传工作,通过入户走访、谈心交流、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市民文明手册》《运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等创建工作学习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户居民手中,使广大市民普遍知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了解创建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市民应尽的义务;要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者、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践行者、文明行为的示范者,为市民起好典型带动示范作用;要沉下身子,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同包联户的居民做贴心朋友,采取谈心交流、沟通感情等方式,耐心倾听广大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认识、看法,特别是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梳理归类,上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广大市民要自觉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必须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的原则。市民参与率就等于创建的成功率。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更需要广大市民的自觉参与,并在参与过程中提升自身素质。市民是城市的主体,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灵魂,提升市民素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群众基础和根本所在。每一个人都应当为自己能够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而感到无比自豪和骄傲,也必须认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作为一个市民,要知晓创建、关心创建、融入创建,争当文明市民,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参与改造环境、移风易俗的实践,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行为和生活方式。要自觉执行市委、市政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制定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积极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活动,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并主动参与到所在单位和社区开展的争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活动中去。

人心齐,泰山移。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只要齐心协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劲,目标就一定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