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是一场事关人心向背、治乱兴衰的伟大斗争,是党心所在,民心所盼。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这是党中央规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一年多来,我市以强大攻势席卷黑恶,以迅雷行动重创黑恶,对黑恶势力犯罪初步形成压倒性态势,治安环境明显改善,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累计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20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1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4个、恶势力团伙84个,打掉“村霸”27个、“恶霸”10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04人,扣押、查封涉案资产约3.8亿元。总战果全省排名第二。
层层压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开始,市委就将扫黑除恶工作确定为全市重点工作内容列入2018年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明确提出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对开展专项斗争中发生严重问题的地区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制订下发了《运城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并先后多次召开市委专题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听取汇报,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委书记刘志宏带头履行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亲自与13个县(市、区)委书记和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逐一进行扫黑除恶履责督导谈话,并明确提出了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3条标准,即刑事、治安发案数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大幅上升,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明显感受到运城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市长朱鹏多次听取汇报,亲自开展扫黑除恶履责督导谈话,深入基层派出所一线调查研究,多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去年9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督导组下沉我市督导工作。针对中央督导反馈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我市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刘志宏任组长、市长朱鹏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表对标,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对照中央督导组督导山西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建议,特别是涉及运城的6个方面的具体问题,举一反三,对照梳理全市专项斗争18项问题,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制订了《运城市落实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同时制定下发了逐级压实责任开展督导谈话、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强化行业监管部门职能作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化基层组织建设等9个相关文件,指导推进整改工作。目前,中央督导反馈的涉及运城的6个方面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交办给运城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52条已全部查结。
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系列决策部署,按照阶段工作要求,适时调整主攻方向,聚焦重点任务,不间断持续发力,确保了专项斗争力度不减,势头不减。
今年年初,我市严格对照2018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对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和综合评比,有效传导了压力,形成了推进专项斗争的强大动力。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会议,制订工作方案,扎实推动落实,保持了专项斗争的强劲态势。与此同时,按照中央“深挖根治”的总体目标和省委“三打三治”的任务安排,确定在深挖线索、延伸打击、快诉快判、打伞破网、综合治理、强基固本6个方面深化突破的重点目标任务,加压推进专项斗争不断纵深发展。
发动群众,全面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哪里有黑恶,群众最清楚。不断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是获取黑恶线索的关键。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综合运用多种媒体和各种途径,持续宣传相关法律政策,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和重大成果,不断提振群众信心。全市悬挂横幅、条幅等27万余条,张贴通告93万余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万余份,制作发放宣传二维码68万余份,向手机用户推送相关信息880万余人次,进行电视宣传报道6100余次、广播宣传2.8万余次、公益广告宣传30部、报纸宣传报道870篇、政法新媒体宣传报道8700余篇,借助网站、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宣传报道3万余篇次。同时,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860余部、公布举报邮箱700余个、设立举报箱4600余个等,方便群众举报,积极落实群众举报奖励34人15.786万元,激发了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市委宣传部还及时编发系列《运城市扫黑除恶宣传报道新闻指令》28条,精准确定宣传主题,引导宣传方向。截至今年5月6日,全市共收集掌握涉黑涉恶线索1657条,办结1432条,办结率86.4%。
深挖严惩,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重点,不断深挖案件线索,严扫漏网之鱼,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目前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20个,总战果排名全省第二。
——深挖案件线索。依托全国线索管理平台,动态掌握线索信息;组织政法机关在案件评查、案件办理中循线深挖,发现线索;持续发动群众举报线索,组织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排查线索,组织行业监管部门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线索,最大限度拓展线索来源。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线索摸排、移送、核查机制,坚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促进线索核办。
——依法严惩黑恶犯罪。随着专项斗争的推进,我市重点聚焦就地伪装、变换手法、掩饰身份、蛰伏网上等黑恶势力深化打击,扩大战果。市公安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黑恶犯罪采取下打一级、异地用警、异地羁押等超常规措施,促进案件侦办。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坚持对黑恶案件提前介入,高质量、高效率推进诉讼、审判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提请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59件692人,批准逮捕253件635人,不批准逮捕5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34件728人,提起公诉98件515人。审判机关共受理涉黑案件6案43人(充当“保护伞”案件1案1人),审结4案13人;受理提起公诉的涉恶案件80案425人,审结36案188人。
——强化打财断血。坚持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的追缴、没收力度。截至目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累计查封、扣押涉案资产达3.8亿元。其中,已判决生效的闻喜侯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景益民“保护伞”案财产刑部分,人民法院正在抓紧执行。
“一案三查”,从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截至目前,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69件,处理17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6人、组织处理46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坚持对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失职失责、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发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相关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查处失职失责、专项工作推动不力2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6人。
源头根治,努力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扫黑除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至关重要。为此,我市不断深化法治大宣传、“一村一警”、“两会一队”、网格精细化管理、综治中心建设等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不断压实行业监管单位的监管责任,细化监管任务,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治理;结合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编印了《平安运城行动指南之二》下发到各村(社区)。在全市组织开展乱点排查整治,逐村摸排分析,建档登记,针对性采取措施,加强整治,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共排查治安乱点92个,已整治好转52个。
同时,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培训,提升党员干部素质,2018年以来,累计培训125期9630人。持续推进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两年行动,采取一村一个工作组、一名第一书记、一个县直单位结对部门、一名县级领导包联的方式,对2018年确定的214个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整顿,全部实现基本转化,其中185个村被确定为“提升创建村”。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排查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农村干部71人。及时跟进落实“一案一整改”,对存在村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的9个村,按照“一案一整改”原则,及时列为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并由县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挂点整顿,确保打掉一个、整建一个、巩固一个,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有腐必反。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落实线索摸排责任制,突出线索摸排重点,强化线索核办,提升线索办结率;切实加大批捕、起诉、审判力度,依法高效推进办案效率,推进已破获案件及时审查起诉和判决生效;在打“伞”断血上下大功夫,坚持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综合运用查封、扣押、冻结、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打赢打好扫黑除恶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