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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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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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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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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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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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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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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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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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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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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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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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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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万柏林区玉门火车站西面200米处,建筑垃圾全部堆在耕地里,污染周边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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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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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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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社街办南寨村存在耕地倾倒建筑垃圾现象,污染环境。经联合调查,该地共有七处场地堆放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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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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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柏林区纪委、监委,国土,公安,东社街办组成调查组,联合调查。同时要求南寒村委会先对垃圾进行滤网苫盖,防止形成扬尘污染。
2、截至目前,建筑垃圾已苫盖完毕。
3、公安机关已立案展开调查,市国土局正详细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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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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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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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荫营镇山泉村山泉服务区对面,个人的洗煤厂粉尘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山泉村一进村都是开煤厂的,粉尘污染。山泉村交通驾校对面,个人煤厂粉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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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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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噪声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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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郊区荫营镇三泉村三泉服务区对面洗煤厂实为一个私人选矸厂,三泉村进村煤场共有两处,分别为康艳军储煤场、聂永军储煤场,三泉村交通驾校对面共有储煤场四处,分别为赵忠储煤场、王海刚储煤场、陈云储煤场、吕军寿储煤场。现场检查时,均已停产,厂区内存煤均已苫盖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以上7家企业均无环保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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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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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郊区区委、区政府要求荫营镇严格按照《阳泉市郊区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阳郊办发【2017】23号)文件要求,对上述7家企业进行了整治,对相关设备进行了查封。
荫营镇已向三泉村下发环保督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于5月20日前自行进行拆除,拒不拆除者,将由郊区国土、煤管、工商、环保、经信5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予以取缔。截至5月19日,阳泉市郊区已取缔3家洗煤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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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荫营镇镇长进行通报批评,对郊区安监局副局长、荫营镇副镇长、郊区环境监察大队进行诫勉谈话,对老虎沟村副主任、桥上村副书记、三泉村主任党内警告,对三泉村分管厂矿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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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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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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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盂县路家村煤矿非法排放煤矸石几十万吨到以前的土塔煤矿,已经堆放好几年,污染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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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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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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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矿属于基建矿井,但采煤系统已投入使用,未申请环保部门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未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为违法生产。原土塔煤矿(神益沟煤矿)被整合以前工业广场存有约100m³矸石,阳泉市盂县路家村镇煤矿基建期间有5000余吨矸石排入原土塔煤矿工业广场(环评规划矸石场),现场检查时已进行了碾压、黄土覆盖。
盂县路家村镇煤矿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未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情况下,采煤系统擅自投入运行,违法生产;违法排放煤矸石;排矸场未按环评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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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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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县环保局责令该矿立即停止生产,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投入生产;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配套的矸石场,主副井改造期间产生的矸石不得擅自倾倒排放;限期10日内按照煤矸石生态环境防护和恢复治理措施规范进行治理。
针对该矿存在的未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擅自投入运行、矸石非法排放、粉尘污染、排矸场地未按环评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的环境违法问题,盂县环保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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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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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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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郊区河底镇五架山村,未批先建秀新村,大肆破坏耕地,私挖乱采,造成生态破坏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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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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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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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郊区河底镇五架山村修建新农村时间为2012年底至2014年,根据二调数据库显示,新农村建设区域存在部分耕地,但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五架山村委会及河底镇政府出具情况说明,在新区新建之前,该区域耕地已全部灭失,修建村民住宅小区并非造成耕地破坏的真正原因。经现场检查,未发现非法采矿活动,近期也未发现私挖滥采行为。五架山村村委会出具情况说明:2015年以来,五架山村组织人员对该村进行不间断的巡逻,该村从未发生过私挖滥采活动。河底镇政府出具情况说明:2015年以来,河底镇打击非法采矿小分队对五架山村进行日常巡查,从未发现有私挖滥采活动。新农村建设期间未发现私挖乱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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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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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国土分局已分别于2014年7月14日和2015年5月18日对五架山修建新村未批先建违法占地进行了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阳国土资郊监罚字〔2014〕第017号、阳国土资郊罚字〔2015〕012号)。关于群众多次重复举报的五架山环境问题,市委市政府已责成郊区区委、区政府进行重新核实,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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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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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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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郭村学校内建有电塔,无手续,辐射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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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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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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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村基站建在夏县裴介镇郭村老年中心二楼顶,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建设,夏县分公司使用。2015年3月17日,山西省环保厅晋环函〔2015〕274号文对运城分公司第四批移动通信基站(包括郭村基站)项目环评文件予以批复。该基站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已投入运行。
该基站右侧发现新建塔基底座,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运分公司建设,未报批环评文件,处于停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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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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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郭村基站30日内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并处10万元罚款(夏环罚告字[2017]6号)。
2、责令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5月22日前拆除已建设的塔基座(夏环改[2017]7号)。
截止5月19日,正在按处罚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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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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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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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郊区马场镇坟上村,有两三家石粉厂加工时粉尘污染且噪声扰民,存在私挖乱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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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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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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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马厂镇坟上村村西北有2家建筑垃圾再利用企业和1家预制板生产企业,分别是长治市郊区瑞岗建筑垃圾再利用有限公司、长治市郊区红芳建筑垃圾处理厂及鲁晚明预制板厂。3家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长治市郊区瑞岗建筑垃圾再利用有限公司,2014年6月10日,长治市郊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年处理建筑垃圾20万吨项目进行了批复(郊环函〔2014〕41号)。目前,项目处于停建状态,不存在粉尘及噪声污染问题。郊区国土资源分局现场调查,未发现企业有私挖乱采行为。
2、长治市郊区红芳建筑垃圾处理厂,2017年4月24日,长治市郊区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年产15 万吨建筑垃圾石料综合利用机制砂项目进行了批复(郊环函〔2014〕49号)。目前,处于停建状态,不存在粉尘及噪声污染问题。郊区国土资源分局现场调查,未发现企业有私挖乱采行为。
3、坟上村鲁晚明预制板厂,属无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的“小散乱污”企业。现场检查时处于生产状态,存在有粉尘及噪声污染环境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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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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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坟上村鲁晚明预制板厂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采取拆除生产设施的措施。
截止5月16日,该厂生产设施已全部拆除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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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坟上村村委主任、村委副主任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坟上村党支部书记、马厂镇包村干部、马厂镇包村干部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其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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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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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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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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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文水县刘胡兰镇保贤村,双洋酒场燃煤锅炉排放的烟尘严重影响环境,一般晚上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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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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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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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贤村双洋酒场”为文水县双洋酒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规模为年生产白酒800吨,1台4吨/小时燃煤锅炉,配套安装脱硫除尘设施。
2、该公司从2017年5月3日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环保设施建设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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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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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县环保局加强环境监管,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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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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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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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龙湖大桥到兴王庄的路上,有1公里左右没有硬化,扬尘污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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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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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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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反映路段应为尧都区锣鼓大桥至兴旺庄段。该路段长约1300米,由于年久失修,路面损坏严重,坑洼不平,加之曾加宽路基未敷设沥青,扬尘污染严重。此路段养护管理工作由临汾公路分局所属临汾公路管理段负责,因该路段属于工程待建路段,目前养护工作主要是保洁、保畅通,扬尘防治主要为人工清扫和洒水抑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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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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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7日,市政府已将该路段改扩建工程列入2017年市政府投资重点工程(临发改投资发〔2017〕)105号),项目名称为锣鼓大桥西延(规划六路)道路工程,东起滨河西路,西至兴旺庄,总投资8501万元。目前,尧都区正在开展征地和拆迁摸底等前期工作,工程竣工后,将彻底改变锣鼓大桥到兴旺庄路段坑洼不平,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针对道路破损,扬尘污染现状,市住建局组织对路两侧土堆进行防尘网覆盖,目前已进行摸底丈量,并购置防尘网材料,5月22日前全部覆盖完毕;临汾公路管理段于5月18日组织对该路段路面病害进行处治。并将养护道工由原来的1人增加至2人,洒水车由1台增加至2台,养护道工划分责任路段,每人600米,不间断巡查,保障路面清洁并及时维护路面;洒水次数每天不少于8次,确保此路段在改造开工前路面平整,不扬尘。目前养护洒水已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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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临汾公路分局对临汾公路管理段段长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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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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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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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沁水县沁泽焦化厂,生产时烟筒冒烟、污水乱排,影响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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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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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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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沁水县沁泽焦化厂2#脱硫除尘设施,在2017年5月17日21点20分沁水县环保局监测人员在现场正准备采样监测时,突然发生脱硫塔管路脱落事故,接着紧急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立即停止向1#-4#焦炉内装煤,采取低温生产,全面实施焖炉,全力进行抢修,并及时向沁水县环保局报送脱硫除尘设施停运申请报告。
2、沁水县沁泽焦化厂1#在线监控和2#烟尘在线监控设备因严重老化,沁水县环保局于要求该公司更换在线监控设备。目前,该公司在线监控设备已更换完成,处于设备调试阶段,未进行数据比对验收。5月18日,沁水县环境监测站对1#和2#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废气进行了采样监测。
3、该公司生产废水处理后用于绿化和地面除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
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记录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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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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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18日,沁水县环保局主要领导在山西明源集团沁泽焦化有限公司召开了环境问题研判和整改会,同时对该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
2、对该公司1#和2#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废气进行了采样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3、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3日内完成2#脱硫塔管路脱落事故抢修,投入运行,务必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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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山西明源集团沁泽焦化有限公司经理、副经理、安环部长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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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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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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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平遥县平遥古城内南大街有一家德盛楼小吃,排烟管道在砖圈巷内,油烟污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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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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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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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盛楼小吃店”实名为“平遥县德盛楼商场”,商场以经营地方特色菜食为主。该商场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烧菜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集烟罩收集,由排气管道在后墙排出(后墙紧靠砖圈巷),烧菜油烟直排,影响着过往行人的正常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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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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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商场已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经平遥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监测结果为0.78mg/m3,油烟排放浓度低于《饮食服务业油烟排放标准》限制要求。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平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以(平)食药监食罚(〔2017〕45号)对该商场处以了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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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餐饮管理“网格长”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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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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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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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柳林县柳林18米东五巷,巷内有十多家饭店,私自搭建烟囱,污染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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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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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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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18米街东五巷有柳林县铁锅焖面王一部等17家餐饮业,均无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存在油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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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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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8日,柳林县铁腕治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柳林18米东五巷铁锅焖面王一部等17家餐饮业限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通知》(柳铁办发[2017]15号),要求柳林18米东五巷铁锅焖面王一部等17家餐饮业限期于2017年6月10日前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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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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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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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河底村,恒山焦化厂在厂外村民地内存放有万吨煤矸石、粉煤灰,粉尘扬尘污染环境,造成农作物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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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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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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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山焦化厂”为孝义市恒山焦化有限公司,位于孝义市胜溪街道河底村西北侧,因产能落后,2014年9月淘汰关闭。堆放矸石场地位于厂区北侧20米处,该地块为建设用地,面积约4亩左右,倾倒大约3万吨矸石。未发现粉煤灰倾倒。
孝义市胜溪街道办事处4月初发现该公司堆放煤矸石问题后,立即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4月27日,该公司与山西欣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咨询合同。该公司目前已完成实地勘察工作,正在编制综合治理方案及生态环境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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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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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该企业按照规定加快矸石治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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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纪委对胜溪街办老干协理员进行约谈,给予河底村包村干部警告处分,给予河底村党总支副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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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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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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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寿阳县南燕竹镇颉家河村和阳坡底村受S216省道拉煤大车影响大,噪声扰民,扬尘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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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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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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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阳县南燕竹镇颉家河村和阳坡底村位于S216省道沿线该路段沿线居民长期占用公路加水洗车,洗车过程中使用三项电大功率清洗机,噪音较大,车辆乱停乱放,影响过往车辆通行,车辆鸣笛严重,存在噪音污染;洗车过程中把车辆泥土清洗在公路路面上或车辆带泥上路,造成公路大面积污染,车辆经过此路段形成扬尘,存在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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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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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寿阳县已对沿途加水洗车摊点进行取缔,并对沿途乱停乱放车辆进行严肃查处。
2、寿阳公路段加大对该路段的洒水频次,保持路面清洁,并设立警示标志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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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燕竹镇党委对分管副镇长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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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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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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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浮山县东张乡蛟头河附近堆放生活垃圾,下雨天经过雨水冲刷到农民的耕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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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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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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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组织县政府办、县环保局及东张乡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在临么线东张乡蛟头河村口北,约300余米处的自然排水渠旁边有塑料袋、砖石、杂物等生活垃圾堆放,约130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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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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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组织东张乡立即对蛟头河村口北的130余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截止5月19日12时,已彻底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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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纪委责成东张乡包片(香贯片含蛟头河村)工作人员、包村(蛟头河村)工作人员做出深刻书面检查,东张乡党委对蛟头河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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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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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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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景西路商贸区百度音乐广场后面,有一防护网加工作坊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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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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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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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防护网加工作坊位于城区西街办事处辖区的泰森商贸区社区,主要从事防护网加工,经了解,该加工点在加工防护网期间电锯切割噪声较大,对周边群众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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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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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西街办事处和泰森商贸区社区工作人员于5月18日对该加工点采取了断电措施,并责令其自行关闭搬迁,现该加工作坊已关门停业,加工机械工具搬离该场所,并自行清理剩余加工材料,截止5月19日,该加工作坊已关停并清理设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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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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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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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凤台东街,兰煜小区旁边,兰花大酒店的中央空调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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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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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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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9日22时,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酒店正常运行。发现存在如下环境违法问题:
中央空调1台主机运行,1台冷却塔运行时,市环境监测站对兰花大酒店西厂界(兰煜小区旁)进行噪音监测显示,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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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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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该公司噪声超标问题依法补征噪声排污费。
2、开发区建设环保局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晋市开环[2017]3号),未整改完成空调不得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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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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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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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乡宁县尉庄乡北坡村委后官地村、山水坪村,有两家黑煤窑扬尘、水污染环境。木家塔村背后,有一黑煤窑粉尘、水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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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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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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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责成县纪检委、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调查组,由县领导带队,对举报涉及的尉庄乡北坡村委后官地村、山水坪村、木家塔村私开矿点进行全面排查,对私开矿点易发地进行了逐一核实,对附近村民进行了走访了解。没有发现以上区域有私开矿点违法生产现象。现场突击检查发现,上述区域4处私开矿点均封闭完好,1处关闭矿,4个坑口均封闭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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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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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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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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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尧都区县底镇习村南面,有一洗煤厂污染地下水资源;习村北面堆放有生活垃圾,无人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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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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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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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举报反映的习村南面洗煤厂为“临汾市鸿运来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6年10月建成,2009年停产注销,2015年拆除生产设施,迄今未进行任何经营活动。院内1口自备井已停止使用,并切断电源。现场调查,该村北侧确实存在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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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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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责成县底镇组织对该村北侧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截至5月18日中午,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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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县底镇政府对习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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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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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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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路,佳地花园小区27、28、29、30号楼的公共用地,有一垃圾处理站,噪声扰民,生活污水乱排,夏天臭味尤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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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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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水
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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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地花园小区公共用地没有设立垃圾处理站,无生活污水乱排现象。小区垃圾隔日清运一次,清运前一日18:00时左右在28号楼旁统一放置,次日清晨5点环卫处清运车集中清运,车辆清运时有一定程度的噪声,垃圾桶有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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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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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开发区住建局对晋中市厚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立即重新选择垃圾桶清运点,位于小区大门东侧,清运车容易出入处,远离住宅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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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开发区住建局对晋中市厚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经理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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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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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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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榆次区修文镇西郝村致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私挖乱采、破坏耕地、烟囱冒黑烟、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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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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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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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祥公司年产1亿块煤矸石烧结多孔(空心)砖生产线项目环评于2013年2月由榆次区分局以榆环函[2013]28号予以批复,2014年12月晋中市环保局榆次区分局以榆环函〔2014〕180号予以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14070230310097-0702,有效期2015年1月22日到2018年1月22日。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两套麻石水膜脱硫除尘设施,封闭式原料储棚等环保设施。2017年4月10日榆政办发〔2017〕 26号《榆次区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要求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善脱硫除尘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完善物料堆场挡风抑尘措施。2017年4月20日,榆次区政府统一组织了砖瓦行业停产治理专项行动,对砖瓦行业全面实施断电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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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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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晋中市致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加快治理进度,提前在6月30日前完成物料堆场挡风抑尘措施建设,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完善脱硫除尘设施建设,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依据榆安监管责改〔2017〕2号指令书之规定,晋中市致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各项安全台账不齐全,领导带班考核记录无,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7、48条之规定,榆次区安监局对晋中市致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依法予以500元的处罚(榆安监罚〔2017〕非煤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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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镇政府对企业法人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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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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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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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左云县小金庄乡210省道与002乡道衔接处,开始贯穿小金庄乡通往酸次河方向的道路年久失修,路面坑洼 。凹凸不平,大量煤车通过时噪声较大,有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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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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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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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所反映道路是左云县县道南酸线,修建于2003年,目前部分路面损坏较严重,虽然交通运输局和沿线乡镇对该路段进行维护,但由于当时的设计能力无法适应现有的交通需求,导致部分路面坑洼不平,车辆颠簸、通过时存在扬尘和噪声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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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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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左云县政府责成交通运输局、小京庄乡政府派专人专车沿线洒水,最大限度解决车辆通行造成的扬尘问题;同时交通运输局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运输车辆全部覆盖篷布顶盖,防止物料抛洒,造成二次扬尘污染。同时要求对该村路段设置禁鸣喇叭警示牌,并设置减速带。
2、该路段改造已列入今年左云县政府工作计划,2017年内进行路面改造,现已完成立项等审批工作,正在进行设计,建成后将彻底解决道路路面坑洼不平、通行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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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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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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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河边街隆鑫商店对面危改小区院内,堆放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院内商铺在晚上做饭使用炭火,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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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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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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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处确实存在垃圾堆放问题,系该小区住户装修产生垃圾,由于白天交通管制,清运车辆无法进入小区,导致建筑垃圾未能得到及时处理。现场发现,院内有两个闲置的火炉桶,未发现营业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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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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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下站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堆放的垃圾和火炉桶进行了清理。截至5月18日晚,已全部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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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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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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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泽州南路59号商品公路家属院小区居民反映有客运大巴车私自停放在小区大门外的路边,喇叭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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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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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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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上述区域停放的车辆是晋城省运、市运两客运公司发往阳城、端氏方向临时停靠的客运车辆,该临时停车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批。
2、停放的车辆有喇叭噪音扰民的现象,但该区域为207国道和泽州路交叉口,不属于禁鸣区域。同时,民警反映存在客运车辆司机用手持喇叭揽客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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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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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城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对省运、市运两企业负责人约谈,通报有关群众举报的问题,要求两企业立即取缔该临时停车点,严禁在此路段经停车辆。
2、责成省运、市运两公司对所属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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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运客运公司副经理、市运公司副经理、市运客运站站长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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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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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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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山阴县岱岳镇茂源小区以及周边的小区私自使用燃煤锅炉供暖,粉尘污染严重,噪声很大,影响居民生活,附近有集中供热管道,居民强烈希望解决供暖问题。火车站站南路税务家属院周边垃圾成山,污水横流,生活环境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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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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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噪声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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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群众反映的共涉及3个小区,分别是茂源小区、颐和苑小区、山阴县生产资料小区。茂源小区和山阴县生产资料小区分别安装1台4吨的燃煤采暖锅炉,未配套安装脱硫除尘设施,随供暖期结束已停用。颐和苑小区没有安装锅炉。两个小区采暖锅炉房附近没有存放原煤和炉渣,两个锅炉房离居民楼最近约6米,锅炉运行时风机、水泵会产生一定的噪声。两锅炉房由于没有原煤、炉渣密闭存放场所,锅炉运行时原煤、炉渣堆放会产生一定的扬尘。
2、火车站站南路原税务局家属院周边存在垃圾,由于该地段属于铁路与社区居民交汇地段,路面设施是土路,没有排污水设施,属于比较偏僻的小巷,车辆进出不方便,周边居民平时把生活垃圾和污水混到在路边,造成堆放大量垃圾,据估算大约1600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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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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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阴县县委、县政府制定了2套方案:
(1)山西昱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35万千瓦发电供热工程将于2017年6月底前竣工,在今年采暖期前县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热电集中供热管网和换热站,解决三个小区冬季集中供热。
(2)昱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不能如期投运,可在冬季采暖前,利用这3个小区距离天然气管网近的便利条件,实施煤改气供热。
2、5月18日,县市容市貌管理中心安排环卫部门,组织2部装载机和8部运输车辆,对积存的1600余方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在岱岳镇马邑道设立居民区15个垃圾固定倾倒点和15个垃圾收集箱,杜绝乱倾乱倒,便于集中收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
3、责成东城区管委会、岱岳镇、住建局9月30日前完成火车站站南路税务局家属院周边道路改造及污水、雨水管网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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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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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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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榆次区安宁大街田森家园,楼底下田森超市的三层有个流行前线酒吧噪声扰民(23:0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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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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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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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酒吧除经营餐饮酒水外,还开展部分娱乐活动。已督促该酒吧降低音量娱乐,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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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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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下午晋中市环保局联合公安、工商、文化、食药等部门前往该酒吧实地检查,要求酒吧采取降噪措施,未经整改验收不得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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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D1311)重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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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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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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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南郊区古店镇山底村小学旧址如今是一家家具厂,喷漆作业时气味呛人,没有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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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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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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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问题为大同市南郊鑫顺木业加工厂,在加工木门喷漆作业中产生污染,存在未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建成一条加工木制品加工生产线及喷漆房,生产作业中造成大气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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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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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南郊环保分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南环法字[2017]68号),要求立即停产停建,停止排污,拆除生产设施,恢复原貌。5月19日该厂的喷漆房和木器加工生产设施已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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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南郊区古店镇纪委对山底村支部委员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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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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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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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朔城区七里河村,村西有一钢厂炼钢时,排出有毒气体,冒黄色烟雾,有企业和个人往陶瓷厂、砖瓦厂倾倒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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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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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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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炼钢厂即朔州市天成电冶有限公司。
1、该公司最近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是现状环评时朔州市环境监测站的污染源监测结果,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限值要求。各项污染物排放污染物落地浓度均达标。
2、该公司一台4000KVA精炼炉运行,其它冶炼炉处于停运状态。该公司的精炼炉及冶炼炉配套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运行的精炼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运行正常,未见有黄色及其他颜色烟雾排放。
2、群众反应的陶瓷厂和砖瓦厂停产20余年,没有成立留守处,失去了责任主体,两厂现存土地面积286亩。堆存的垃圾是历年来周围群众随意倾倒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堆存量大约1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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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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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朔城区人民政府责成朔城区环保局加强天成电冶的日常监管。朔州市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5月18日对朔州市天成电冶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项目有废气排放筒和厂界无组织的铬及其化合物,监测结果需7日可得出。如朔州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超标,严格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治,并给予高限经济处罚。
2、朔城区人民政府鉴于原砖瓦厂和陶瓷厂垃圾堆存量较大、范围较广,责成朔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局于2017年6月10日前完成堆存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对清理后的场地覆土、平整、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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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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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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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灵石县两渡镇张村鸿西矿务局两渡煤矿破坏耕地,粉尘扬尘严重,下午7点开始拉煤矸石,造成庄稼减产。铁新污水往汾河内排放,没有处理。张村洗煤厂露天存放煤,污染环境,无环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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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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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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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西矿业集团两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河东煤矿,环保手续齐全,生产正常;该矿煤矸石汽运至灵石县永恒煤化有限公司弃矸场进行集中处置,运矸车辆采用篷布苫盖,但存在扬尘污染,运矸道路两侧无耕地,矸石场周边耕地无农作物种植,未发现破坏耕地及庄稼减产。灵石县两渡镇保利铁新煤矿停产整改,处理后的矿井水因停产不能全部回用,部分外排;生活污水不外排,现该矿正在进行矿井和生活水处理站提标升级改造。张村洗煤厂为灵石县永恒煤化洗煤有限公司,环保手续及环保设施齐全,煤堆露天堆放符合当前的环保要求,正常生产,未发现粉尘、水污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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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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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西矿业集团两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强运矸车辆苫盖管理。两渡镇张村村委加大运矸道路洒水、清扫频次,确保运矸道路清洁,防治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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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两渡镇党委政府对两渡镇张村村委主任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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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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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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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岢岚县马蒲塔村,荣生石料厂没有防尘抑尘网,没有环保审批手续,存在私挖乱采现象;拉运过程中未苫盖,路面扬尘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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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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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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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岢岚县环保局于2014年10月22日对荣生石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岢环函字〔2014〕6号),2016年10月17日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岢环验字〔2016〕16号),该厂建有挡风抑尘网。
因市场原因,于2016年6月停产至今。
2、该石料厂2004年办理了《采矿许可证》(C1409002009107130040200),先后两次办理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证有效期至2018年4月26日,属于有证合法开采。
3、厂区道路属砂石土路(便道),路面的石粉末未及时清扫和喷淋洒水,易产生扬尘污染,石料在装运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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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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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县环保局要求该厂在停产期间对原料堆场、厂区道路、挡风抑尘进行整治,防止扬尘污染,并处以罚款5万元(岢环法告〔2017〕09号),现已进入告知程序。
岢岚县政府要求对全县重点企业的整治进行一次回头看,列出企业问题清单,逐项逐企扎实推进规范达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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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县人民政府对岢岚县国土局地质环境股股长、岢岚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高家会乡企业管理员、企业法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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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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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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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岚县梁家庄乡宁家湾村,鑫昇选矿厂粉尘污染,将废渣倾倒在耕地里,非法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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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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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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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吕梁市岚县梁家庄乡宁家湾村鑫昇选矿厂”为山西古冶集团岚县鑫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110万吨/年选矿项目。该案件与第十五批D1431举报问题基本相同,2017年5月15日岚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岚环罚告字[2017]14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岚环责改字[2017]11号),拟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该公司对露天堆放部分物料3天内进行苫盖。
2017年5月19日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常生产,厂区物料已按整改要求全部苫盖,无粉尘污染现象。
2、“岚县鑫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将废渣倾倒在耕地”问题,现场调查,发现倾倒的固体废物为铁矿废石,倾倒地点为宁家湾村东河滩,此处为滩涂,属非耕地,占滩约3亩左右。共倾倒块状铁矿废石3000余方,用于宁家湾村委修建堵水河堤坝内的垫滩造地,可造地30余亩。目前废石已经平整,正在协调用土,预计3日内全面完成垫滩造地。 3、反映“岚县鑫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问题,2015年4月22日岚县国土局已对该公司选矿场厂房新占地1.79亩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年第060205号),罚款5965元,非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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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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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县梁家庄人民政府责成宁家湾村委在2017年6月1日前完成垫滩造地工程的土地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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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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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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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曲沃县高显镇下太许村,个人(高瑞)养猪,臭味难闻,影响周边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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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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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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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养殖户位于曲沃县高显镇下太许村西南,养殖圈舍设在自家院子内,北侧、西侧为村内街道,南侧、东侧紧邻居民区,养殖户主高秀峰(小名高瑞)。主要从事小猪繁育,不养殖商品猪,现圈舍内现存有母猪2头,小猪仔3头。该养殖户养殖产生的粪便和尿液全部进入沼气池内生产沼气(沼气池为县农业部门扶持建设),产生的沼气用于自家做饭,沼液、沼渣全部用于了农田施肥。
现场调查,该养殖户圈舍及周边确有异味产生,但未闻到强烈的刺鼻性气味。未对周边居民造成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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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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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高显镇责成该养殖户及时将养殖产生的粪便和尿液及时清理至沼气池;增加圈舍消毒频次,减少养殖气味对周边村民影响。目前,该养殖户已落实清理和圈舍消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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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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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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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三路里镇三路里村东,有一石灰厂环保设施不达标。(晚上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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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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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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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的三路里村东的石灰厂为山西金永生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各项环保手续齐全。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从5月5日开始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
1、防风抑尘网部分破损。
2、堆煤场封闭覆盖不完全,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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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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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完善防风抑尘网,建设封闭煤库,经环保部门复验后方可恢复生产。
2、给予3万元行政处罚。
截至5月19日,该企业已进行停产整改。盐湖区环保局已对该企业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运盐环罚告字〔2017〕第(052)号),企业已缴纳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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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山西永生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盐湖区环保局北相环境监察中队网格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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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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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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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介休市绵山镇西河底村,西海峰洗煤厂离村和水井很近,市民建议把该厂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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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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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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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企业生产设施停运,精煤场空置,原煤场煤堆已苫盖,挡风抑尘网完整,洒水车正在洒水作业。
2、该企业北侧围墙距离西河底村最近一户的居民住房约30米,之间有山体屏障。
3、厂区东南约50米处有一眼水井,2017年5月17日,介休市环境监测站对该水井水质进行了监测,样品类别为饮用水,分析项目氟化物、氯化物、总硬度、PH等11项数据均在标准值以内。
4、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已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国家制定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中,对洗煤行业没有卫生防护距离强制要求,不存在卫生防护距离居民搬迁问题,建议该厂搬迁依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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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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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该单位加强日常管理,加大洒水频次,确保不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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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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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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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东延,安置小区二期施工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已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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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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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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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龙湖大街东延项目。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时发现,该项目正在进行局部施工,现场土方已苫盖,配备的洒水车和雾炮车正在作业,施工现场未发现扬尘现象;但由于天气干燥,施工车辆在辅道通行时还存在少量扬尘现象。
2、关于安置小区二期项目。经工作人员对龙湖大街东延沿线进行排查,未发现该项目;在市住建局的项目备案库中,也未发现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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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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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施工辅道施工车辆通行时还存在少量扬尘现象,市住建局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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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对龙湖大街东延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徐中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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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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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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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南阳乡南阳村,340省道道路扬尘污染严重,影响村民种地,影响村民的生活环境。市民来电称还是存在污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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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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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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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省道于2008年拓宽改建为一级公路,设计日交通流量为10000余次,实际日平均交通车流量达到20000余次,340省道南阳段运输高峰期达到30000余次,远远超过了原设计标准的2-3倍,超负荷运转,路段不堪重负,出现坑槽、破损、沉陷,产生扬尘污染,该路段的养护属于山西省公路局下属的307养护中心管辖。
该案件与群众反映的第13批D1233问题内容相同。5月14日,307养护中心责成340省道养护中心对南阳段道路破损段进行修护和填补,在未完成修护和填补之前,要加大洒水频次,加大清扫力度,减少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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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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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养护中心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并向山西省公路局上报了340省道南阳段道路大修改造计划。目前,该路段大修改造计划正在批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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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养护中心党组对340省道养护中心主任,副主任,南阳工区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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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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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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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沁源县李元镇李元村,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源煤矿矸石场将煤矸石倾倒在山里,破坏生态环境。覆盖了农田耕地,堵塞耕地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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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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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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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源煤矿矸石场环评批复地址为工业场地西侧300米处的贾圪桃沟(牧沟)内,与举报位置沁源县李元镇李元村西南一致。该矸石场服务年限为9.2年(2012年至2021年)。
2、新源煤矿矸石场面积为118.34亩,属裸岩石砾地类,未占用耕地。2002年12月该企业与李元村委签订荒地租赁协议,租赁期为30年。2015年9月,该企业又与李元村委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但该企业在倾倒矸石时非法占用林地3.3亩。(群众已于2017年5月15日对该问题进行过举报(X397),沁源县已对新源煤矿进行过处理。
3、该企业存在少量矸石未按环评要求采取防扬散、防自燃等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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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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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源煤矿已停止往该矸石场排矸,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对煤矸石场进行整改(沁环责改字[2017]73号)。
2、沁源县环保局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沁环罚字[2017]19号)上限处罚10万元。目前罚款已上缴。
3、针对新源煤矿侵占林地行为,沁源县林业局于2017年5月16日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沁林整字[2017]第14号),责令新源煤矿停止非法占用行为,恢复林地,并于5月17日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沁林罚决字[2017]第9号)处以罚款6.6万元。目前罚款已上缴。
(属于重复举报案件,无最新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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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镇纪委对李元镇林管站站长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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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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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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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榆次区东大街,有一排水渠,往水渠里排放生活污水,影响周边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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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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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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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渠有30余个排污口,将污水排入其中,导致渠水发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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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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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段黑臭水体整治已经列入2017年市城区市政重点工程,市规管局作为牵头单位,项目实施单位是市住建局。目前现场勘察和方案论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施工设计,5月底完成设计并启动工程招投标工作,10月底完成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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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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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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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平鲁区下面高乡冯家岭村,崇升煤业将煤矸石倾倒在耕地里,破坏生态环境,崇升煤业、冯西煤业、圣厚源煤业造成耕地沉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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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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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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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在该矿工业广场南部露天堆放大约300方矸石。经国土资源部门现场勘测确认矸石堆放点为冯家岭村的未利用地,不属于耕地。
2、崇升煤业、冯西煤业、圣厚源煤业造成耕地沉陷的问题。
(1)崇升煤业:从2012年至2014年造成冯家岭村的耕地塌陷已全部进行清丈,共计塌陷400.2亩,其中有223.2亩已对村民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了补偿,有177亩与村民达成补偿协议,分期兑现村民,现已兑现40%。
(2)冯西煤业:从2012年至2016年共塌陷冯家岭村耕地1574.2亩,其中507亩已对村民实施了补偿;有128亩已与村民达成协议,分期兑现村民,现已兑现40%;有939亩塌陷耕地已清丈结束。
(3)同煤圣厚源煤业:从2014年至2015年共塌陷冯家岭耕地377.76亩,清丈工作已结束,现正在与矿方协调解决兑现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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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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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鲁区环保局对崇升煤业露天堆放煤矸石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处以5万元的罚款(平环听告字〔2017〕015号及平环罚告字〔2017〕015号),并责令其在3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平环改字〔2017〕15号)。 截止5月19日矸石已运至崇升煤业矸石填埋场处理。
2、责成国土局下面高乡政府监督协调3家煤矿5日内制定方案明确时限和措施,对沉陷区域内的未补偿土地及时进行补偿,并限期治理采煤沉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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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鲁区党委政府对冯家岭村党支部书记、冯家岭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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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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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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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安泽县都村乡河阳村,道路两侧堆放煤渣,无人清理,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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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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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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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反映的都村乡河阳村应为杜村乡河阳村。安泽县组织对该村公路沿线及自然村内道路进行现场调查,并沿路走访12户群众,未发现道路两侧堆有煤渣。但发现该村内有两处露天存放的煤堆,其所辖的自然村瓦窑村内有一处建筑垃圾和一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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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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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泽县责成杜村乡立即将两处露天存放煤堆进行覆盖,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并运送至垃圾填埋点。目前,煤堆已全部覆盖,垃圾已全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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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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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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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盂县秀水镇东园村,个人将倾倒在河里的钢渣倾倒在了村民的耕地里,污染了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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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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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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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反映的钢渣系阳泉市盂县晋盂钢铁厂90年代的弃渣。盂县秀水河河道两侧分别有一条进入东园村的入村小路,东园村的部分村民为了行走方便将铁厂弃渣铺垫到了位于秀水河北岸的入村小路上。由于此处弃渣铺垫使路面增高,水务部门认为影响行洪,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盂县水务局正在组织清理垫高路面的弃渣,清理的弃渣将集中存放在东园村盂县明全建筑材料加工厂院内进行妥善处置(该弃渣可作为建筑材料重复加以使用)。同时盂县秀水镇和东园村正配合盂县水务局清除河道淤积,清理出的河道淤积土方,倾倒在位于南岸入村小路一侧,经铺垫平整后,可拓宽南岸入村小路,同时对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现已完成部分绿化工程。两项工程同时开展实施,钢渣并未倾倒在村民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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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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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县水务局组织,秀水镇及东园村配合对路面弃渣和河道淤积进行清理,目前两项工程均已开工,预计5月25日完成全面清理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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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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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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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平定县巨城镇水峪村,村旁加油站南边建材厂将上百吨建筑垃圾倾倒在马路两边耕地。建筑垃圾已经被黄土覆盖,需要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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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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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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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城镇水峪村有加油站两座,未发现建筑垃圾,加油站南边建材厂已停产多年,周围没有耕地。在水峪村加气站旁边发现建筑垃圾,是山西泰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巨城镇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在修建时所遗留,堆存垃圾的不是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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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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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巨城镇责成该加气站立即整改,同时,要求加气站对清理后的区域进行绿化。当晚调集挖掘机、工程车进行了清运。截至5月19日已全部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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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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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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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留县李高乡古城沟村,村边古城矿业未投产,大车运煤扬尘污染特别厉害,耕地无法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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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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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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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城矿井(含选煤厂、铁路专用线)处于建设阶段。群众已于2017年5月11日就古城煤矿“扬尘污染”问题进行过举报(D1049)。屯留县环保局已于5月11日责令古城煤矿停工整治,并处罚款10万元。现在该企业正在停工整治,未发现其他违法行为。
2、古城沟村运煤通道,是古城矿井主井与城际路连接的进场道路,5月1日前已完成了半幅道路硬化,目前另半幅道路正在施工中。由于古城矿现停工整治,目前无运煤车辆(屯公交警发[2017]34号)。
3.李高乡人民政府与古城矿井建设管理处已于2017年5月8日达成如下协议:(1)土地承包户如认为对本户耕地污染严重,不适于种植蔬菜和玉米的,由村委负责为其调换耕地,并按照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赔偿;(2)对于种植户种植的玉米和蔬菜,土地承包者要适时进行科学播种,秋后由有关技术部门对其产量进行测算,确有损失的按照损失程度由古城矿给予补偿;(3)若土地承包者未适时进行科学播种,贻误了最佳播种时节,或未科学种植,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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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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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屯留县要求古城煤矿认真落实3月15日现场办公会议部署要求,加快完善粉尘扬尘治理建设,精细化运行、维护、管理环保设施,切实做到内不扬尘,外不带尘。
2、屯留县要求道路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按期在6月1日前完成工程任务。
3、针对“扬尘污染”问题(D1049),屯留县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三项之规定,已于2017年5月11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屯环罚告字[2017]47号),责令停工整治,拟处罚款10万元。
(与D1049重复,无最新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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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城煤矿建设管理处已对主要责任人、销售部负责人作出免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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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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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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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县西申家庄村,村西边潞安煤矿私挖乱采,村书记在村东开设两家洗煤厂,村北有一家储煤场(村支书),扬尘严重污染耕地,无法耕种,收成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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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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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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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中所指的企业为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长治县顺发洗煤有限公司、长治县宏申洗煤有限公司和成春芳储煤场(现为村民集体停车场)。
1、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该矿现开采3#煤层,目前正在对1213工作面进行掘进及1110、1208工作面进行回采。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及私挖乱采现象。2017年5月18日,长治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工业场地煤泥堆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公司煤泥堆场积水未有效收集,将雨水渗至东墙外。
2、长治县顺发洗煤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2017年5月18日,长治县顺发洗煤有限公司已建成封闭式煤仓,未发现扬尘污染问题。
3、长治县宏申洗煤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2017年5月18日,经现场调查,长治县宏申洗煤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正在建设封闭式煤仓,部分物料露天堆放。
4、经现场调查,西申家庄村北成春芳储煤场地面铺有煤矸石,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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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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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5月18日,长治县环境保护局对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长县环法字[2017]40号),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并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长县环罚字[2017]40号),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30万元的决定。
2、2017年5月4日,长治县环境保护局对长治县宏申洗煤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长县环法字[2017]28号),并对该企业行政处罚10万元(长县环罚字[2017]28号)。目前,该企业物料已全部苫盖,封闭式煤仓正在加快建设。
3、2017年5月18日,长治县环境保护局对西申家庄村北成春芳储煤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长县环法字[2017]39号),责令该煤场立即整改,并对该煤场行政处罚10万元(长县环罚字[2017]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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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县苏店镇党委对西申家庄村村委副主任做出党内警告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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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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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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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桃红坡镇大麦郊村委桑后峪村,杨永坡个人毁坏南子白、走马岭树木、林地以及灌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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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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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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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的杨永坡实为杨永福,交口县桃红坡镇大麦郊村村民。2015年7月至11月,杨永福未经林业部门批准,以治理“四荒”为名,雇佣挖掘机毁坏桑后峪村南子白、走马梁、疙垛洼、核桃园沟、柴塔沟共266.25亩集体林地用于耕种,该林地属天然灌木林,零星分布有少量榆树、柳树和杨树。2016年9月30日,交口县林业局对杨永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正式立案调查(交林罚立字〔2016〕第5号)。2016年11月14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交口县林业局将该案移送吕梁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交林罚移字〔2016〕第3号)。2016年12月15日,吕梁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对杨永福实施刑事拘留。目前,杨永福被取保候审,该案已由离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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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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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院对此案的判决结果,责成责任主体限期恢复该地段被毁坏的林地和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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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8日,交口县桃红坡镇党委对大麦郊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副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桑后峪村党小组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交口县桃红坡镇人民政府对桃红坡镇林业站站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1名护林员予以清退;交口县林业局对林政稽查三中队队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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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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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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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县南庄镇信贤村,村西有一违建信贤家苑小区,污水管道有渗漏,排污口距离居民区不足两百米,夏天臭味难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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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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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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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贤家苑小区”位于文水县南庄镇信贤村村西。该小区建有两栋六层砖混结构楼房,建设有2个20立方米化粪池,居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该村埋设的直径约500毫米、长约2000米的排水管,沿马段线公路西侧一直送到村南退水渠中排放。
现场检查,该小区化粪池内还未达到排放水位,尚未向外排水;现该排水管主要承担马段线公路西侧沿线居民、商户的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排污口夏天臭味难闻;未发现排污管道有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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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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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县住建局责令信贤村委限期于2017年5月27日前对退水渠内污水进行治理,将排水管道向南进行延伸100米,彻底送到村外远离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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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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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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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阴县上神泉村干部占用排洪沟倾倒煤矸石,覆盖的深度不够,举报者希望挖掉排洪沟。目前晚上还偷偷倾倒煤矸石,用黄土轻微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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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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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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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群众反映的问题与第十六批D1593号、第十七批X393号相类似,属同一地点。
2、2017年5月18日,山阴县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核实,上神泉村堆放煤矸石的泄洪沟是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水煤浆和300万吨煤炭洗选项目环评报告书指定的煤矸石处置场。因处置不规范,闭库不及时,于2017年5月16日山阴县环保局以(山环罚字〔2017〕31号)文件对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罚款10万元,并对3名人员进行了问责。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公司正在按上一次要求增加煤矸石的覆土厚度,做到覆土厚度大于50cm。正在对进出道路进行整修,同时着手绿化恢复植被工作。
3、经核实泄洪沟长200米,宽80米、深2米;现煤矸石占用15000平米,约20万吨,同时经水利部门核实了解,虽然倾倒有煤矸石,但未影响排洪泄洪,所以没必要挖掉排洪沟。
4、北周庄镇成立了禁止倾倒煤矸石特别行动组,严厉打击乱倒煤矸石行为,不存在目前晚上还偷倒煤矸石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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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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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成山阴县环保局、北周庄镇党委、政府加大督促力度,责令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按照山阴县环保局要求(山环改字〔2017〕31号),在覆土的煤矸石区域增加覆土厚度,同时对进出道路全面进行整修,达到绿化条件的区域及时绿化,确保2017年5月25日前完成复垦绿化工作。
2、责成北周庄镇党委、政府加快煤矸石集中处置场的审批建设进度,镇政府积极向县环保部门、国土部门申报审批手续,20日内完成审批工作,第三方开始建设煤矸石集中处置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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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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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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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城区后底沟金苑小区,有一家串串店将污水倾倒在道路两侧,将垃圾随意丢弃,环境脏乱差。有人在小区楼内烧烤,单元楼内气味难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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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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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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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后底沟金苑小区北面的后底沟南巷沿街有一家串串店,此处为后底沟便民市场,于2010年5月由阳钢留守处出资修建,产权归阳钢留守处。现场未发现垃圾和污水现象,小区内未发现烧烤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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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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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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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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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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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赵家庄乡樊家庄村,村西北阳光焦化厂环保设施不健全,晚上生产冒出烟火、水污染。村西北乾峰焦化厂与村一路之隔,环保设施不合格,不时冒烟火,地下管道破损严重,去年有污水流出。红光报废铁厂占地500亩基本农田,红光洗煤厂还未停止洗煤,造成扬尘污染。村西鑫海公司离村200米,有一个高钙灰场、小洗煤厂在公司内,无环保措施。村西南角鑫生焦化厂环保设备不合格,不时冒烟。靠近焦化厂还有个发电厂,被查封还打算开,炉渣不处理,随意倾倒。村西中达陶瓷厂将污水倾倒在11号报废井内。村内有个四垃圾坑,北面两个,村中一个,村西南角一个,无人管理,臭气冲天,村西南角有几大堆煤矸石,临时用绿网苫盖,无长期处理,影响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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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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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大气
垃圾
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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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阳光华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但存在装煤、出焦时烟尘逸散和二次脱硫烟气拖尾问题。
2、乾峰焦化厂实为河津市华晟能源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存在炉门跑烟冒火和雨污不分问题; 2016年5月29日的确出现过雨污混合水溢流出厂区问题。
3、红光报废铁厂占地500亩基本农田问题。原红光铁厂占地属建设用地,已于2002年10月以河政占土字(2002)9号办理了土地手续。
4、红光洗煤厂实为河津市红光选煤有限公司,2009年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2011年建成后基本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3月初,该公司为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进行了调试生产,监测完成后于5月5日停产,待申领排污许可证后投入生产。目前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5、鑫海公司有一个高钙灰场实为鑫海通达钙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到位。处于生产状态,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一个小洗煤厂为河津市鑫海煤化有限公司,该公司项目环评于2008年9月9日经运城市环保局批复(运环发[2008]118号),但至今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处于停产状态。
6、鑫生焦化厂实为山西鑫升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因出焦时有烟尘逸散问题。河津市环保局责令该厂停产整改并罚款,处于限产整改状态。
7、鑫升焦化厂附近的发电厂实为山西黑马炭黑有限公司尾气发电项目,该项目一期于2011年2月通过省环保厅验收,二期项目环评于2013年12月13日经河津市环保局批复(河环审[2013]39号),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发现,该厂已于2017年2月停产。厂内积压的2000余吨粉煤灰直至 2017年4月25日才进行覆盖和洒水抑尘。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8、村西中达陶瓷厂实为山西中达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处于生产状态,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樊家庄村11号井距中达铝业500余米,主要供村西人畜吃水,未发现有废水倾倒问题。
9、樊家庄村4个垃圾坑都是上世纪70年代村民盖房取土形成,为村里确定的垃圾倾倒点,由村委会负责每月进行一次清理、填埋。现场检查发现,村西南角的垃圾倾倒点已经填满并在3月份完成了覆土绿化,其余3个垃圾待填满以后依次覆土绿化,存在异味问题。
10、樊家庄村西南角有几大堆煤矸石为村民杨存科占用本村废弃大坑10亩,于2016年开始堆放煤矸石,土地类型为建设用地。目前已用绿网苫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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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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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11日,河津市环保局责令阳光焦化厂改正(河环责改[2017]13号),并处罚款30万元。目前处于限产整改状态。
2、4月17日,河津市环保局责令河津市华晟能源有限公司整改并处60万元罚款。目前处于限产整改状态。
3、4月13日,河津市环保局责令山西鑫升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整改,并处40万元罚款。处于限产整改状态。
4、加强固废和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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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樊家庄村负有网格化监管责任党员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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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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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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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石区新南路段家坪路段,破败不堪,无人管理,坑坑洼洼,拉煤车来往流量大,尘土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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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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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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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石区新南路至段家坪,属于307国道离石段,该路段桩号为K745+000至K745+900,共900米,该路段的管理权限为山西省公路局吕梁分局离石公路段。由于附近小区配套自来水、煤气管道等进行反复开挖修补,加之运输车辆流量大,造成公路破损严重,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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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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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路段已纳入307国道大修计划,由山西省公路局吕梁分局离石公路段实施,从2017年5月19日开工,目前人员机具已到位,预计5月26日前完成路面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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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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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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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怀仁县毛皂乡大寨村(与大同市西韩岭乡要庄村接壤),有一养猪场臭味难闻,死猪用土埋掉,污染水源,离居民区太近(30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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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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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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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仁县锦绣农牧有限公司,现存栏种猪约5000头,存栏仔猪约400头。该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而擅自于2017年3月投入生产。
2、该项目距离最近大同市西韩岭乡要庄村居民区约1.8公里,距离怀仁县毛皂镇大寨村居民区约2公里,距离毛皂村居民区约2.6公里,距离温庄村居民区约2.5公里,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3.2(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米)的要求。公司东墙距离附近种植大棚西墙约30米(种植大棚属于设施农业用地而非居民区)。公司与大棚种植户发生纠纷,种植户称“离居民区太近”。
3、该公司产生的猪粪尿通过漏粪板自动存储在养殖舍蓄粪池,发酵4-5个月收集到终端存储池,污粪进入存储池中继续发酵,用于农田肥料,发酵过程中产生臭气。因远离居民区,对居民无影响,对大棚种植户有影响。
4、该公司对病死猪采用挖坑、焚烧、深埋方式无害化处理,不是简单的用土埋掉。该项目距最近的乡镇水源地2.6公里,不在乡镇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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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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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怀仁县环保局对公司进行处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怀环改字〔2017〕48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怀环罚听字〔2017〕50号)。责令公司停产整顿,完善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待竣工环保验收后方可生产。对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0.57万元整。
2、怀仁县畜牧兽医中心对该公司的死猪处理方式进行监督,指导死猪无害化处理。
3、毛皂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化解养猪场与大户种植户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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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皂镇党委政府对皂镇大寨村支部书记、毛皂镇大寨村村主任进行约谈、毛皂镇大寨村支部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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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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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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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奇村镇双乳湖水库云中河段取砂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
董村镇工业园区水泥厂扬尘污染,水体污染。紫岩乡铁牛粉末水泥厂扬尘严重。西张乡振和石料厂破坏生态、扬尘严重。解原乡上社村村口蛭石加工厂扬尘严重。忻州三中对面匡村蛭石加工厂扬尘严重。
庄磨镇河道采砂破坏河道污染河水,扬尘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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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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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扬尘
水
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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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双乳湖水云中河段有两家砂场分别是玉石砂场和国珍砂场,双乳湖水库中玉石砂场有砂堆4堆及已经停产集中停放的小型采砂船5只。在南云中河双乳湖水库以上河道段国珍砂场有砂土堆和砂坑。现两家砂场均已停产,未发现采砂行为。忻府区林业局、环保局出具认定意见,砂厂未造成生态破坏及环境污染。
2、董村镇工业园区水泥厂为五峰山水泥粉磨站,厂区周边存在有扬尘痕迹,物料输送、水泥包装及罐装工段有无组织粉尘排放现象,厂区内部分原材料未苫盖,管理不规范。水泥厂无生产废水产生,周边没有河流、水源,未对水体造成污染。
3、紫岩乡铁牛粉末水泥厂周边有扬尘痕迹,物料输送、水泥包装及罐装工段有无组织粉尘排放现象,厂区内部分原材料未苫盖,管理不规范。
4、西张乡振和石料厂为忻州市忻府区振和石料有限公司(原为忻府区董五石料厂),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采矿区占用荒草地,不属于林地。该公司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设置警示标志,设立监测点,着专人监测,平整土地2000平方米,植树60株,对拦石坝进行维护。
5、解原乡上社村村口蛭石加工厂为忻府区旺恒蛭石加工厂,忻府区环保局于2017年3月14日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未采取防尘设施,存在扬尘问题,依法对该厂生产设施实施查封,要求其限期整改。目前,仍处于停产整改状态。厂区内有少部分废料垃圾露天堆放。
6、忻州三中对面匡村蛭石加工厂为万福蛭石厂,该厂于2015年开始生产经营,2017年3月10日停产至今。厂区内有少部分废料垃圾露天堆放,存在扬尘污染。
7、庄磨镇河道附近共有5家砂场,分别是共济砂厂、海威砂厂、振东砂厂、太平砂厂、鑫吉广砂厂。共济砂厂在河堤外加工砂石占用河道堆放石料,河堤上建一明一暗两个排水口;海威砂厂在河道内堆积砂石料,堤防缺失,打砂设备占用河堤;振东砂厂在河堤外加工砂石,占用堤防堆放砂石料,在河堤上建有两个排水管;太平砂厂在河堤外加工砂石,占用堤防堆放砂石料,破坏堤防修建过河便道,建有排水口一处;鑫吉广砂厂在河堤外加工砂石,占用堤防堆放砂石料,河堤上建取水口,排水口各一处。上述5家砂场全部处于停产状态,因加工砂石造成河水浑浊、河道淤积,占用河道、堤防,妨碍河道行洪和防汛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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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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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忻府区水利局对玉石砂场和国珍砂场分别实施了罚款2万元的罚款(忻府水罚字〔2017〕第6号、忻府水罚字〔2017〕第6号)。
2、董村镇政府责令五峰山水泥粉磨站、铁牛粉末水泥厂进行整改,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对裸露的原材料进行遮盖;忻府区环保局对五峰山水泥粉磨站、铁牛粉末水泥厂分别实施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忻府环法告〔2017〕019号、忻府环法告〔2017〕020号)。
3、忻府区环保局责令振和石料有限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作出拟处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忻府环法告[2017]016号)。
4、忻府区环保局责令旺恒蛭石加工厂改正废料垃圾露天堆放的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款2万元(忻府环法告[2017]017号)。忻府区政府责成解原乡上社村监督企业清运厂区内遗留下的废料垃圾。
5、忻府区新建路办事处匡村村委对万福蛭石厂主要生产设备全部拆除;依法对该厂实施了断电措施。
7、忻府区水利局对共济砂厂、海威砂厂、振东砂厂、太平砂厂、鑫吉广砂厂5个砂厂共处罚款4万元,责令其立即整改(忻府水责字[2017]第10、11、12、1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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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纪委对忻府区云中河水利管理处主任、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给予忻府区云中河水利管理处水库管理站站长警告处分;对董村镇镇长及分管副乡长进行了约谈;给予乡镇企管员党内警告处分;对紫岩乡分管副乡长及紫岩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进行了约谈;对西张乡分管副乡长进行约谈;给予小南沟村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忻府区纪委对解原副乡长进行了约谈;给予上社村支委党内警告处分;新建路办事处党委、纪委对办事处分管企业的副主任和匡村分管企业的副主任进行了约谈;忻府区纪委对忻府区新建路办事处副主任、总支委员村委副主任、牧马河水利管理处主任进行了约谈;对忻府区牧马河水利管理处河道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忻府区庄磨乡南张村、西社村、庄磨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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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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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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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寿阳县马首乡马首村距阳煤集团化工厂不足600米的位置,化工厂的有害气体影响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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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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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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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煤集团寿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寿阳县工业园区,马首村位于该公司东南侧约1000米处。
2、该公司有环评手续,有临时排污许可证,未完成竣工验收。2017年5月11日,该公司开始停产检修,检查时处于停产检修状态。通过走访马首村村民,表示对该公司在生产期间的气味没有对日常生活没影响。经调查,该企业生产过程中确实排放微量有害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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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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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阳县工业园区和寿阳县环保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阳煤集团寿阳化工有限公司落实各项环境保护管理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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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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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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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阳城县凤城镇阳庄沟村,村委主任郭丰兵承包村西头地用于建设洗煤厂,违法占地,煤矸石、废水废料随意堆放,周围的12.5亩林地和村民的耕地,村集体林地4亩、柏树1000余棵被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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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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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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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厂已于2016年7月底被清理取缔,同时实施了断水、断电,清除了原料、产品,拆除了部分生产设备,场地全部覆土,拟进行农业用地开发。现场发现还有一少部分设备未拆除。
2、该宗用地属于违法用地,县国土局已经于2017年4月30日,对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企业5月30日前对现场堆放物进行清理,退还压占的土地,恢复地貌。至2017年5月18日,该厂已退出土地13.42亩,其中农用地9.3亩(耕地7.7亩,其他农用地1.6亩)、未利用地4.12亩。目前,该企业正在拆除设备退出土地整改中。
3、未发现生产废水废料随意堆放问题。
4、存在毁坏柏树的问题,2016年7月28日,阳城县林业局已作出决定,责令阳城县丰峰煤矸石厂,在原有地块上补种1.5-2.0米高的侧柏1046株,期限为六个月。2017年4月20日和2017年5月18日,阳城县林业局两次对补种情况进行落实,补种不符合要求,已责令其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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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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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凤城镇政府责成阳庄沟村委会负责,必须在2017年5月20日晚8时前,该厂对洗煤设施未拆除部分,全部拆除完毕;对厂区南侧边坡部分覆土不足的煤矸石废料,全部黄土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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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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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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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太谷县北洸乡井神村,郝天庆在王明小的林地挖掘坟地、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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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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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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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发现太谷县北洸乡井神村王明小(已故)宜林地内有一处被挖开的土坑,面积约5平方米。该坑于2017年4月24日为井神村村民郝天庆私自乱挖,当时已被太谷县北洸乡政府、北洸乡派出所制止,并对郝天庆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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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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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谷县北洸乡政府、太谷县森林派出所督促郝天庆,按责令恢复通知书要求,立即恢复原状。5月5日太谷县森林派出所对现场勘验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的规定,对郝天庆下达责令恢复通知书(太林罚责通字﹝2017﹞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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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谷县北洸乡政府对井神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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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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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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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祁县副县长指示南关村党支部书记续秋生把建筑垃圾倒在昭馀镇南关村村民的耕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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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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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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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东夏线祁县段改造项目中道路施工时,经施工方与村支委协商,把清理原道路时的土方及建筑垃圾临时堆放于南关村,准备作回填使用。
副县长与相关职能部门未参与施工方与村支委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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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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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祁县住建局、昭馀镇政府已监督施工方清理完该处的土方和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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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祁县住建局对县住建局驻工地代表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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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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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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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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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山煤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没有配建洗煤厂,原煤的运输大车扬尘污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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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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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大气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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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该公司已按照整改要求清理完储煤场沫煤,至今未生产,不存在运输大车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但该企业存在未配建洗煤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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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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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煤厂建成验收前,必须落实“原煤送洗选”的要求,并做好运输期间的道路扬尘工作,将原煤送通宝煤化、蓝健洁能两个洗煤厂加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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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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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太谷县城南片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违法占地、无施工手续,尘土飞扬、垃圾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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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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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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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谷县南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箕城东街以南、南正街以西,符合《太谷县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区北区城中村改造5、6、7、8号楼的建设工程已办理了立项、环评、土地、规划、建设施工手续,B区南区1、2、3、4号楼属于回迁户拆迁安置房项目,已办理了立项、环评手续,未完成土地收储征收,后续手续无法跟进。对因拆除旧有房屋产生部分建筑垃圾进行全部苫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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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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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谷县田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对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清运,做好防尘抑尘措施。
2、南城区管委会、太谷县环卫局加强项目区周边环境的保洁。
3、2017年5月13日,太谷县规划局已对该工程下了停工整改通知(太规法停字﹝2017﹞第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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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谷县政府对太谷国土资源局明星管理中心所副所长、南城区纪工委副书记、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执法队长、规划局执法大队中队长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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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件反映内容与第十五批(D1412)反映内容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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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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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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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五台县东冶镇张家峪昌茂石料厂、老孟石料厂未办理任何环保、安全、土地手续,违法异地建设破碎系统及储料场,无环保设施,粉尘、噪音污染严重;发运料场无降尘措施,粉尘污染严重;违法越界开采,已被通知暂时停产。政府通知督察组检查期间暂时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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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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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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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台县东冶镇南大兴昌茂石料厂于2016年9月30日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五环验字[2016]22号);忻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晋FM安许证字[2014]H10492号);该石料厂用地为山坡地,国土资源局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收取土地复垦保证金,待采矿结束后自行复垦损毁土地,无越界开采行为;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增加2套生产线。
3、五台县东冶镇张家峪石料厂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五环验字[2015]11号);忻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晋FM安许证字[2017]H11363号);该石料厂用地为山坡地,国土资源局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收取土地复垦保证金,待采矿结束后自行复垦损毁土地,无越界开采行为;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增加1套生产线。
4、两家石料厂按照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工作要求,对照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自行停产进行整治,并非举报人所说“政府通知督察组检查期间暂时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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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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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台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责令五台县东冶镇党委、政府依法取缔大兴昌茂石料厂、张家峪石料厂有限公司新增的生产线(五大气防治领导组[2017]14号)。五台县东冶镇政府责令两家石料厂于5月23日前将违规的生产线全部拆除,目前正在拆除中。
2、五台县环保局对五台县东冶镇南大兴昌茂石料厂处以罚款6万元(五环罚字[2017]5号);对五台县东冶镇张家峪石料厂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3万元(五环罚字[20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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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纪委、监察委员会给予东冶镇南大兴村村委主任、支部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对东冶镇政府南大兴包村干部、县安监局东冶片安监员、县国土局东冶所干事进行诫勉谈话;对东冶镇政府主任科员、县安监站东冶片负责人、县安监站站长、县国土局东冶所所长、五台县国土局主任科员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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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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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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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金辇大酒店城区泽州南路888号餐饮部、职工食堂废水直接排到地下管网后厨外的一个窨井里。超市的面包房污水都是直接排放到雨水井。时代广场的烤肉,影院的小吃部的污水也是直接排到雨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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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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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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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过对泽州路、太行路、文昌街下水管网排查,泽州路下水管网雨污分流,文昌街下水管网雨污分流,太行路下水管网雨污不分流。
2、该公司餐饮部产生的废水排放至文昌街城市下水管网;职工食堂废水直接排放至下水管网并入下辇社区生活污水管网;金辇超市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下辇社区生活污水管网;金辇时代广场的雨水管网并入下辇社区的生活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并入文昌街的城市下水管网;金辇大酒店的生活污水排入泽州路和文昌街的城市下水管网。由于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时间过早,内部管网设计雨污排放口不分流,分别进入最近的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晋城市镇源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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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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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晋城金山物业有限公司存在问题,城区环保局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水规范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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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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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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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左权县洪鑫泰实业有限公司石港口水泥厂、维晨石料厂无环保审批手续和无环保设施;突堤村石料厂无采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环保审批手续;龙河冯军、巨红耀石料厂无环保审批手续和无环保设备;王家庄村利源石料有限公司无环保设施粉尘严重;黄家会村西沟鑫达石料公司粉尘影响高速公路行车安全;蛤蟆滩村丰泰石料公司环保设施只做表面应付,导致粉尘污染严重;蛤蟆滩村恒利建材公司存在粉尘污染。以上都存在越界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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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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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大气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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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左权县石港口水泥厂石料厂无环保手续和环保设施,在4月28日铁腕治污行动中对该石料厂采取了断电关停措施。
2、2、维晨石料厂无环保手续和环保设施,在4月28日铁腕治污行动中采取断电关停措施。
3、突堤村石料厂无采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环保审批手续,在4月26日铁腕治污行动中拆除其提供动力的柴油发电机和主要生产设施。
4、龙河(应为龙沟)冯军、巨红耀石料厂无环评手续和环保设施,在4月23日铁腕治污行动中,已拆除全部生产设施。
5、王家庄村利源石料有限公司于2013年进行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改中。
6、黄家会村西沟鑫达石料公司于2013年进行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改中。
7、蛤蟆滩村丰泰石料公司于2013年进行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改中。
8、蛤蟆滩恒利建材公司于2013年进行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改中。
9、左权县国土局自2016年以来至今未发现越界开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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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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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手续完善石料生产企业继续实施停产整改,直至完成整改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生产;对无手续的企业立即进行关停、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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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权县委县政府对辽阳镇副镇长、辽阳镇国土所所长、左权县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大队长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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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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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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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郊区西南舁乡孔南庄村金盛耐火水泥厂和村中心散乱污的小耐火厂,私自占用农田,原材料和废弃物露天堆放;生产时烟尘多,机器噪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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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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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扬尘
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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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水泥厂为阳泉市金盛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于目2015年5月15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原料厂建有挡风抑尘网,原料全部苫盖;验收监测报告数据显示,烟尘和厂界噪声均未超标;该厂占地为村东柳洼一带的荒坡,不是基本农田。
群众反映的小耐火厂分别为阳泉市郊区新义耐火材料厂、阳泉市郊区明兴耐火材料厂和阳泉市郊区日升耐火材料厂,已列入“散乱污企”业名单。现场检查时已对三家企业采取断电措施,原材料和废弃物全部苫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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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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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泉市金盛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未采取处罚措施。
2、郊区政府要求西南舁乡政府严格按照《阳泉市郊区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阳郊办发【2017】23号)要求,对村中心的3家小耐火厂6月底以前完成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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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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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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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仁县金沙滩镇前川农牧场南昌元煤矸石厂加工煤矸石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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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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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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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群众反映的昌元煤矸石厂为:怀仁县昌元陶瓷原料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私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主要原料为煤矸石,产品为高岭土。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单段式煤气发生炉已拆除。厂区四周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挡风抑尘网。两座颚式破碎机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并有使用痕迹。经对企业负责人询问,2017年5月17日夜间进行了破碎作业。未按环评要求建设50立方米的生活污水絮凝沉淀池、炉渣暂存池。炉灰渣、生活垃圾、废弃的硅酸铝纤维针织毯、莫来石成品、原煤未全部苫盖,有部分露天堆放未进行有效抑尘措施,粉尘无组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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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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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仁县环境保护局已对怀仁县昌元陶瓷原料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怀环改字〔2017〕 47号)。限1日内对厂区内裸露的炉灰渣、生活垃圾、废弃的硅酸铝纤维针织毯、莫来石成品、原煤进行清理或规范化处置,及时对厂区及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并按环评要求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莫来石成品等物料、工业固废物、生活垃圾防尘设施和破碎环节的除尘设施。单段式煤气炉拆除后,再配备烧成气源或其他能源,经批准后方可建设和投入使用。
2、怀仁县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的罚款(怀环罚告字〔2017〕4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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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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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沙晃村职业中学三栋单元楼把生活污水排放到学校围墙外面的大坑里,污染了不足百米的吃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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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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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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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职业学校因地处农村,污水排放暂时未纳入城市管网(市政府已将学校污水排放纳入整体规划中),现在学校东北角墙外购买沙晃村民荒地1.26亩,用于临时排放学校的污水,学校所有污水都是经过校内化粪池溢流到校外购买的荒地坑内(约840m3)。学校污水排放池距离村民吃水井约5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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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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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平市职业学校2016年9月邀请有关专家现场指导、研究解决方案。现已在学校操场北,下埋6个135m3的玻璃钢防渗罐,共计810m3,计划着专人定期将污水拉运至污水处理厂,解决该校临时污水排放问题。现工程已进入尾声,争取在2017年5月25日前竣工投入使用。待城市污水管网延伸到该校时彻底解决污水排放问题。
2、5月18日原平市环境监测站对吃水井井水取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COD、SS、NH3-N)均未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三类水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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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人民政府对市教科局局长进行约谈,对职业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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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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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岚县山西通宝能源有限公司的发运站未批先建。旁边还建有占地上百亩的储煤厂,非法运营,没有环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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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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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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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吕梁岚县山西通宝能源有限公司”为山西通宝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岚县分公司太兴线岚县站货物站台延长变更项目。该项目位于岚县东村镇陈家营村,2015年6月开工建设,2016年11月投入试运行,2017年3月停止运行,未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调查,该发运站处于停运状态。
2、“吕梁岚县山西通宝能源有限公司旁边建有占地上百亩的储煤厂非法运营没有环保设施问题”。为岚县太兴储煤场,经岚县东村镇人民政府和岚县国土资源局调查,该储煤场没有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只是和东村镇康井洼村村民签订租地合同,租地总面积42亩左右;该储煤场建设有挡风抑尘网,原煤全部苫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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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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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5月19日,岚县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岚环罚告字[2017]15号),拟处7万元罚款,同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岚环责改字[2017]12号),责令该项目在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之前不得投入运行。
2、2017年5月18日,岚县东村镇人民政府对太兴储煤场下达了《环境污染整改通知书》,责令该煤场在2017年5月21日前清理煤堆及地面附着物,并恢复原貌。
3、2017年5月18日,岚县国土资源局东村所于对储煤场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17年第03050180),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设备,恢复耕地,退还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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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对东村国土所所长进行诫勉谈话;东村镇纪委对东村镇天涯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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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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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桐峪镇农村连片治理工程闲置,污水处理直排,垃圾场闲置、养殖设备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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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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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大气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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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左权县桐峪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部分闲置。
2、左权县桐峪镇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设备故障造成生物膜菌死亡,生活污水未经生化处理排放,运行记录台账不规范、不完善。3、左权县桐峪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曾使用过,目前停止运行。
3、4、左权县桐峪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畜禽粪便污染防治设施,已全部按设计标准建设,不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全问题。现场检查发现顺隆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处原粪池存在粪便堆存过多,没有及时进行粪便干湿分离,致使粪便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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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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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左权县环保局对顺隆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处罚3万元(左环罚字[2017]008号);
2、左权县畜牧局和桐峪镇政府督促顺隆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整改方案,立即对原粪池堆存粪便的处理和外溢粪便进行清理。
截至5月18日,桐峪镇污水处理站原建设单位已开始对生物膜菌群培养及设备维修,保证6月15日前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顺隆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对粪池堆存粪便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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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权县政府对桐峪镇政府原分管环保副镇长,左权县畜牧局分管副局长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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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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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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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郊区平坦镇庙上村,在居民区随意倾倒垃圾,冬天粉尘造成空气污染,生活污水排到居民房顶;阳煤集团一矿在居民家前盖楼,导致居民无法正常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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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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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大气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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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矿区平坦镇庙上村,生活垃圾为庙上村居民产生。现场未发现因粉尘造成的大气污染。现场发现一因地形原因造成的阶梯形建筑,自然形成雨季排水渠,未发现污水排到居民房顶情况。群众反映阳煤一矿所盖楼房为70年代所建,未发现新建楼房,居民家北侧有一能容纳一个成年人的排水口,南侧有暗道下水口,并不影响居民的正常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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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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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街道办事处协同庙上村组织施工队伍对举报反映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在此处修建了垃圾池并放置垃圾桶2个;在庙上村居民家上方设置警示牌,禁止随意倾倒生活污水;对居民家北侧下水口进行了清理、疏通,以防堵塞,方便居民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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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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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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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大东沟镇贺坡村,村书记关晓军在村边开设煤矸石砂场,村长赵晋峰在村边开设煤泥煤球厂,两个厂区粉尘飞扬;村周边还有鸡场,猪场,臭气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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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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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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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新矿砂粉碎厂:法人代表关建军。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不到位,地面有积尘,厂区东南露天堆存有炉渣和矿砂。
2、益工环保建材厂:法人代表赵晋峰。 2016年8月该企业将厂区租赁给张中华建设民用蜂窝煤生产线,2016年9月县环保局对该厂擅自建设煤球机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检查时发处于停产状态,厂区3台煤球机、1台煤矸石筛分机未办理环评手续,无环保设备,地面有积尘。
3、贺坡村周边养殖户共11户:其中养猪户7户,养鸡户3户,养兔户1户,均属农村小散养殖户。距离贺坡村最近的是赵光笔养猪户,约20米,存栏180头,最远的是赵笔林养鸡户,约1000米,存栏蛋鸡3200只,现场均可闻见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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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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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泽州县大东沟镇政府于2017年4月6日已对建新矿砂粉碎厂采取了断电、查封措施,并要求其完善相关手续,按照《泽州县建材行业提标提质整治方案》要求进行整治。同时责令该企业于5月22日前将场地原料清理完毕,并用黄土进行覆盖。
2、泽州县大东沟镇政府于2017年4月6日已对益工环保建材厂院内煤球厂采取了断电、查封措施。5月20日,大东沟镇政府安排专人按照“散乱污”企业取缔标准对其进行了取缔。将在5月22日前全部清理完毕。
3、泽州县大东沟政府5月19日上报了《贺坡村11家养殖户消减取缔承诺》,制定了限期减栏清圈计划,11户养殖户清圈关闭最后期限为2017年12月31日。同时安排专人监督3家露天堆存养殖粪便的养殖户在5月21日完成粪便的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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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东沟镇包村干部、环保工作站长、环监二中队长进行诫勉谈话;对大东沟镇分管副镇长、包片领导镇党委委员进行约谈。对贺坡村主任、环保工作站包联企业负责人、贺坡村党支部书记行政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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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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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乐平镇青岩头村,有一个垃圾处理厂散发毒气、臭味,居民距离渗液池不过80米,臭气冲天,无法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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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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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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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昔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厂建有渗滤液调节池,顶部已覆盖,渗滤液调节池距离最近住户直线距离约80余米,未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未建设垃圾场周边的防飞网及渗滤液处理设施,现产生的渗滤液由渗滤液调节池经管道泵输送至填埋区进行回喷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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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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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垃圾填埋厂实施技术改造,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目前前期设计工作已经展开。
2、昔阳县政府加快推进新垃圾填埋厂的选址和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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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阳县城乡住房建设局对负责生活填埋厂日常监管的园林局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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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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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张家庄邮政所和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盛矿办公院旁有两座通讯信号塔,辐射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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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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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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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发射铁塔为中国移动灵石县公司张家庄基站,环保手续齐全;举报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盛矿办公院旁的信号发射铁塔为晋中联通分公司和中国电信山西省公司张家庄基站,未办理环评手续。经山西省环境辐射监督站现场检测,三个基站(两个铁塔)周边十个所测试点位的射频综合场强测量值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规定的限值12V/m,均在国家安全标准内,不会对人体有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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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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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环保局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灵石分公司实施行政处罚1万元(灵环罚字第〔2017〕30号),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灵石分公司实施行政处罚1万元(灵环罚字第〔2017〕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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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环境保护局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灵石分公司负责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灵石分公司网发主任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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