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专题>市科技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部门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运城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 09:48

各县(市、区)工科局、科创中心,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创新体系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根据《运城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运城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支持领域

  按照《运城市推动“111”创新工程支撑引领高质量转型发展行动计划》要求,市级重点实验室主要围绕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特种金属材料、轨道交通、半导体材料、装备制造、外加剂新材料、信息技术、煤基碳材料、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有机旱作农业和现代农业等战略性产业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有较强的科研基础。一是从事本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究方向凝练,特色优势明显,符合我市发展战略和方向,研究实力和水平在本领域或本行业处于市内前列。二是从事所在方向研究3年以上,承担过省级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拥有相应发明专利或自主创新成果,发表过较高水平科技论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施效果突出。

  (二)有较高水平的科研团队。围绕研究方向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应的研究团队,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具备承担省级和市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三)有必要的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拥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和办公场所3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在300万元以上。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科研活动及实验室运行经费的支出,最近3年研发投入占主营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四)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合理。

  三、申报要求

  (一)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

  (二)已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及固定人员,不得兼任新申报的市重点实验室主任及固定人员。

  (三)各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要有自身特色,在本学科与产业领域具有代表性,对我省、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挥积极作用,有能力承担重大科研任务。

  (四)各重点实验室申报单位应提供科研经费、场所、仪器设施等必要的基本条件,并在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五)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申报单位、组织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把关,对于失信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实行“零容忍”。

  四、申报流程和材料报送

  (一)填写申请报告。申报人员参照《运城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运城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见附件)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二)依托单位审查。申报单位对申请报告连同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认真审查,确认无误后报送至申报单位主管部门。

  (三)组织单位审核。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于5月26日前将盖章后的申报材料(一式5份)及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产业科室(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有机旱作农业和现代农业产业领域报送至农业科,其他领域报送至前沿科)。

  (四)电子邮件报送。申请报告连同附件材料统一生成一个PDF文件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为:“实验室名称+依托单位名称”。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综合前沿科技科

  联系人:史  超     联系电话:8711232

  邮箱:ycgaoxinke@163.com

  2.现代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联系人:韩博斐     联系电话:8711233

  邮箱:ycnykjyq@126.com

  附件:《运城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doc

  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