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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51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2-06-10 16:44

  尊敬的关庆丽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推行中医“日间病房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市医保局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在我市推行“中医日间病房”,将日间病房的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畴”的建议。2021年8月20日,市医保局、市卫健委下发了《关于在市中医医院开展中医日间治疗纳入医保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市中医院开展日间治疗纳入医保结算试点工作,2021年11月16日,市医保局对市中医医院《关于修订日间治疗诊疗方案的申请》进行了批复,调整了中医日间治疗(即中医日间病房)的部分政策,使得日间治疗的试点政策更符合中医日间治疗的需要。截止目前,市中医医院试点情况良好。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方案》(晋发〔2020〕7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建设中医药强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运发〔2020〕21号)文件精神,推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保支付方式,在市中医医院开展“中医日间治疗”纳入医保结算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我们继续扩大中医日间治疗纳入医保结算试点范围,按照“先行先试、总结推广”的原则,先在全市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及公立综合医疗机构中医科(含医疗集团中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馆)开展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政策,逐步在所有中医医疗机构及综合医疗机构的中医科开展。试点期限为1年,从2022年6月1日开始,2023年5月31日结束。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政府医疗保险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